北京限價房「共有化」意見徵求稿,料引發市場強烈不安

5月7日下午,北京住建委,對外公開了一份關於限價房(全稱“限房價競地價地塊”)的徵求意見稿。


這份徵求意見稿,將北京市自2016年11月出讓至今的62塊限價房用地,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核心的三個核心條款如下:


一,假如其銷售限價與評估價的比值高於85%,該項目將由開發商自行銷售;


二,假如其銷售限價與評估價的比值低於85%,該項目將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再面向合資格購房人出售。


三,該評估價的制定方為北京市兩個國有背景的部門或公司聯合制定,參考依據是周邊市場價格。


如果意見落地,自2016年11月出讓至今的62塊限價房用地或將在公示期結束後

,失去面向全市具備資格的購房人自由發售完整產權的權利。

這個玩法就相當於,價格都已經說好了,最後簽字環節,有人反悔,要求改條件,否則把你充公。你手裡拿著簽字筆,鎂光燈下,一臉懵逼。


由於限價房的價格,在土地出讓時已經白紙黑字,載入合同,開發商無法更改,所以,到底這62個限價房項目,究竟哪個項目會光榮地被“共有化”,完全取決於分母——評估價的高低。


而評估價的制定權,同樣出自行政機構,參考市場周邊行情,這,幾乎是一念之間的事情。或高或低,命運變遷,都不由自主。


這樣徵求意見稿發出,料必引起市場的不安,也將製造出一些大概率的嚴重後果。


一,條款的核心內容,有違背契約精神嫌疑。


回購變性,主管部門僅發出一則行政文件,就將近3000億貨值的商品房置於一夕之間可能更改為共有產權房的境地,這算什麼?首當其衝的便是北京房地產市場中的市場、合同與契約精神。



合同與契約精神是市場化建設的重要基石。是中國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更是一切營商環境正常有序開展的重要保障,而政府則應是合同契約精神的守護神。


如此基石一朝被移除撼動,首先在市場,在心理層面是一個重創。


二,北京市限價房地塊,自2016年11月啟動,最近一次出讓是今年3月16日,總土地款至少2380億元,若以貨值計算,保守估計,也在4000億元左右。


但上述地塊無一發售,沒有一個項目獲得政府頒發的路條。


如果考慮到其中沉澱的資金成本,大概率也將在3000億元以上,毫無壓力地妥妥超過2017年北京市全年的商品房銷售額。如徵求意見落地,將不僅在心理上對行業形成衝擊,也將對當初依法依歸參與北京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諸多合法玩家,形成利益傷害。


三,政府樓市調控政策目標的嚴肅性、連續性與穩定性,可能因此會受到質疑。


2016年,限房價競地價政策出臺,並得到大面積推廣,在政策設計者看來,它的主要目標是,從土地供應端下手,切斷地價對房價的推漲鏈,控制地價,限制房價,並白紙黑字載入合同,以此保證房地產價格的平穩。這一政策,完美的得到了業界開發商層面的高效配合,對北京市樓市調控作出了重大貢獻。


如果對限價房政策就進行根本式的調整,變性為共有產權房,會出現什麼問題?

大概率會進一步縮小商品房市場的供應量,從而刺激房價上漲


這種情況下,政府調控政策的嚴肅性與連貫性,將是最大輸家。


如果商品房房價因而得以刺激,二手房房價再度重燃,從政策制定者到開發商可能都不會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這種局面,只會引來更嚴厲的調控,而正打算購買商品房的買房人,顯然也不會喜歡。


那麼,只有買共有產權房的自住剛需、中低收入者願意看到這種情況發生麼?


未必。


四,如果意見落地,可以肯定的是,開發商為了保證自己的利潤率,肯定會在各種環節上進行成本的節約,並且降低房屋開發的投入與質量,也就是說,付出的房價差不多,而我們將不得不因此收到一個檔次更低、配置更小的共有產權性質的房子。


這不是推論,根本無須挑戰人性。這是已經發生的現實。


最後,不管從心理層面,信心層面,政策權威、房價後果到人性等方面來說,都值得更冷靜、更有效的思考。


北京限價房「共有化」意見徵求稿:山雨欲來風滿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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