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我的朋友最近問我,你的育兒理念是不打不罵,那麼孩子犯錯了,你懲罰嗎?

  當然懲罰啊,但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啊。

  朋友接著問,那不打罵,怎麼確保這樣的懲罰是有效的?總是共情理解孩子,是不是也是一種變相的縱容呢?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我今天就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01 讓孩子“自食其果”

  是的,我的育兒理念應該說是受我家孩子當年在紐約的認知老師影響很深的。

  她主張,孩子都是天生的配合者,所有調皮搗蛋背後都有原因。父母需要理解背後原因,幫助孩子成長。

  但認知老師也強調,最好的幫助孩子成長的途徑,就是讓孩子自食其果。

  比如孩子總扔玩具,說了幾次,也給了替代方案,但是仍然沒有效果。那麼就索性讓孩子扔壞玩具,並且不再買新的了。

  那這樣孩子就能明白自己扔玩具,等於之後沒有這個玩具。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理論聽上去很簡單,但當年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有很多困惑。

  首先,“自食其果”有兩類,第一類是自然結果,也就是動作本身就會帶來的結果。比如扔玩具,玩具壞了,這就是自然結果。

  另外一類是邏輯結果,也就是需要人為干預的。比如同樣是扔玩具,我們沒收孩子的玩具,不能繼續玩了,這就是邏輯結果。

  很多育兒書,包括我們的認知老師都會建議,要多讓孩子承擔自然結果,因為邏輯結果仍然是我們人為在懲罰孩子,這容易讓孩子引起反抗。

  這句話挺對,但並不是絕對。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如果這件事本身的自然結果對孩子毫無影響呢?比如,孩子不想洗澡,那麼即使放任他10天不洗澡,似乎對他也不影響啊?

  再如果自然結果對家長的影響反而更大。上學前磨蹭,結果遲到趕不上班車,反而需要父母犧牲上班時間送去學校。

  又或者,自然結果會有危險怎麼辦?比如孩子就是非要玩火,是讓她去摸一次,然後燙傷嗎?

  顯然,以上這些任何情況,都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而這個時候,自然結果似乎作用就不大了。

  這時,就需要使用邏輯結果,也就是我們人為干預進行管教。


02 以終為始

  一點不誇張地說,當年我為了區分自然結果和邏輯結果,真的花了很多精力,一點不亞於準備GMAT的邏輯考題。

  結果越繞越暈,搞得自己帶孩子反而更加不自然,很糾結了。

  但好在那時的我已經明白一個道理,育兒各種理念和門派,適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我給自己按下了一個暫停鍵,放下各種理論問自己,“懲罰”孩子最終的目的是什麼?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這麼一想,答案就很明確,既不破壞親子聯結,也可以讓孩子明白道理。

  管教重在教,而不是罰。

  想明白了這個答案,我頓時不再那麼糾結自然結果和邏輯結果了。我給自己制定了五個原則。


03 五個原則

  (1)每次“犯錯”後都需要有結果承擔

  這是我強調過很多次的,孩子犯錯後,我不會花很多時間在她口頭表達道歉,而必須讓她行動表示。

  很多家長在讓孩子自食其果時,往往只關注孩子有沒有道歉,也就是所謂的認錯態度。

  而結果之所以稱為結果,一定要對孩子的行動有影響,不然也容易陷入孩子只要說句對不起,就能逃避承擔結果了。

  這裡要注意一點,像我家娃屬於自尊心很強又很倔強的,那麼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果你想跟進“結果”,最好是找個沒有別人圍觀的情況下進行。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2)持續、堅持、耐心

  孩子控制衝動的前額葉發育還不完善,所以不要妄想我們使用了一次自食其果的方法後,他們就不再犯了。

  不管是孩子在挑戰底線,還是孩子真的控制不住,我們應對的方式始終是一樣的。

  我家孩子從出生開始就是高需求倔強的孩子,我們從她1歲多開始就不斷地告訴她,該怎樣進行情緒管理。

  並且告訴她,即使自己再生氣,打人扔玩具是不對的,同時一定會跟進每次的“自食其果”(收拾玩具、把打翻的牛奶擦乾淨等等)。

  我家娃現在5歲了,她仍然會“大怒”。但因為我們的應對方式一直沒變過,慢慢地,我們說的話就變成了她的自我對話。

  很多次,我能看到,她自己會大哭大叫,邊對自己說,“打人是不好的,怪獸要走開”。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說實話,我在孩子2、3歲的時候也有過動搖,真的會覺得“學了那麼多,似乎也帶不好娃”。

  好在我堅持下來了,也看到了量變到質變的結果,對她也是對我們父母的。

  所以有一句現在是我一直提醒自己,也想和大家共勉的,孩子需要通過1000次的嘗試,才能真正內化任何一個技能。

  育兒,和人生一樣,沒有一步到位,每一小步都算數。

  (3)可以使用邏輯後果,但必須合理

  對我來說,合理有兩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就是關於度,能給孩子一點點小教訓,也是幫助她做的更好的,但不至於引發孩子的“抗議”。

  比如,娃最近功課完成的情況不理想,那麼我就會和娃討論,最近她做功課太匆忙了,每天看視頻的時間需要從45分鐘變成20分鐘,來保證她把作業做完。

  這個對我們來說就是合理的“懲罰”,而不是,娃一週再也不能出門去玩了,這樣的“懲罰”就有點過重了。

  這個度是很多父母容易忽略的,懲罰的目的是希望孩子改變這個行為。

  不要覺得懲罰重一點孩子就更能長記性,當孩子感覺糟糕或者有對抗情緒時,他們不會想要變好。

  第二個層面是沒有驚喜。

  換句話說,我們是提前心平氣和地告訴過孩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邏輯結果,幫助孩子理解他為什麼受到這樣的“懲罰”,而且標準是一致的。

  我經常見過一些家庭,一開始孩子打長輩,大家都嘻嘻哈哈覺得好玩。結果孩子越打越開心,父母才開始進行管教了。

  這種前後情緒大轉折,對孩子來說就是驚喜。孩子的認知無法理解,為什麼同樣的行為之前被允許,現在卻不行。

  並不是說和孩子之間就不能有玩笑,但內化規則意識永遠都是先嚴後松,先確定再變通,對家長對孩子都好。

  (4)多發現他們做的好的地方

  雖然今天在講“懲罰”,但我的觀念一直是,更要多正面強化。

  那正面強化要有效,就不能泛泛地誇,尤其要避免類似,“寶寶真棒,寶寶是媽媽最喜歡的乖寶寶“這類的誇獎。

  而需要具體地指出她做的好的地方,“寶寶今天在餐廳可以非常安靜地和爸爸媽媽一起吃飯,像大人一樣了”。

  還要注意的是,使用陳述句,千萬不要說,“寶寶今天在餐廳沒有大叫,真好”,有時這會起反向作用。

  我很早前就和大家分享過,父母的關注就像陽光,關注哪裡,哪裡就會生根發芽。

  多關注好的地方,孩子就會越來越好。

  (5)道和術需要結合

  今天講的是“術”,並沒有分析孩子犯錯背後的心理動機。

  但這十分重要,比如是否和我們缺少聯結了?是否壓根沒懂為什麼需要遵守這樣的規則?是否是我們家長本身就沒以身作則呢?

  之所以把“懲罰“作為單獨一篇寫一下,其實就是希望提醒大家,育兒最關鍵的是“平衡”。

  如果說,“愛與自由”是我們育兒的整體理念,那麼“規則和後果”也是在其中必不可少的元素。

  我身邊見過很多父母,過度“愛與自由”,而把父母的位置拱手讓出,孩子變得毫無規矩可言。等到父母覺得局面失控時,反而還認為這是“愛與自由”的鍋。

  育兒就像是衝咖啡,只有“愛與自由”會太膩,只有“規則和後果”會太苦,兩者融合,才是一杯美妙的拿鐵,一切正正好。

“懲罰”不只有打罵這兩種,“共情”也不是縱容

  不要因為害怕“破壞”親子關係而不教育,這不是真正的愛。

  教育不只有打罵,也可以平和尊重地讓孩子意識到他們的行為錯在了哪裡。

  愛孩子,不是你做什麼,我都OK;而是因為我太愛你了,捨不得你這麼做。

  有規則的愛,有界限的自由,才是我們應該給予孩子一生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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