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陷阱”需注意的幾大陷阱,一不小心你就上套了!

近日,桐廬某房產中介業務員申某,通過虛構房源信息,偽造房產證,騙取大額定金,被桐廬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私人賬戶收定金

申某是桐廬某房產中介的業務員。今年2月初,一對情侶找到他,表示想在桐廬縣城買一套一百五十萬左右的商品房。

申某帶他們看了一些房源,比較幾處後,客戶選中縣城中心一處熱門樓盤的一個高層住宅單位。由於當天中介公司老闆較忙,客戶就把一萬元意向金直接打到了申某的賬戶。

接下來,申某跟房東確定買賣意向、簽約時間,又向客戶轉達房東要先收取一定定金的想法。於是,這對情侶立即向申某匯款四萬元作為定金。

各種理由斂錢財

而在簽約前一天,申某告訴客戶,房東臨時改變主意,房源不予出售,同時又向他們推薦了其他二手房。但客戶均不滿意,遂要求申某歸還共計五萬元的定金。

付定金時,五萬元直接匯入了申某的個人賬戶,而申某已將這些錢用掉大半。因為還不出錢,申某以老闆娘隔天打款等各種理由拖延,希望可以瞞天過海。

客戶幾番催促申某歸還定金,申某就耍起了“小聰明”。

“你們看中的那個樓盤還有一套二手房在出售,樓層很好,戶型和之前相中的一樣。而且房主夫婦在鬧離婚,出售的價格更實惠呢!不過定金高一點,要二十五萬。”申某向客戶介紹道。這次,這對情侶要求先看房產證再付定金。

申某向客戶提供了“房產證”,在客戶確定了房產證上的地址和名字後,申某便又收到二十萬的定金。拿到錢的申某表示,三五天後就可辦理過戶手續。

騙局拆穿被起訴

然而,客戶並沒有等來“房子可以過戶”的電話,卻接到了公安機關的來電。

原來,申某提供的房產證是找人辦的假證,該房源早已出售。事情之所以被發現,是申某同時將這個假房源信息通過另一箇中介公司介紹給了客戶老金,並向老金收取了十九萬五千元定金。

據申某交代,這些騙來的錢,都被自己拿去吃喝消費、還外債以及賭博。他想著賭博能贏,用贏來的錢再還給客戶,沒想到輸得精光。

說法時間

置業買房一直是我們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但置業買房涉及到的金錢數額不菲,老百姓在進行房產交易時,一定要仔細審核,謹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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