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湖北房地產開發商自律公約!不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捂盤

官方:湖北房地產開發商自律公約!不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捂盤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範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湖北省房地產業協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行業實際,特制定本公約。

第一條本公約適用於湖北省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企業。湖北省房地產業協會會員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並自覺遵守本公約,依法誠信經營。

第二條恪守商業道德,提倡行業團結、互助、維權和自律的精神,發揮行業的整體優勢,共同承擔行業責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帶動整個行業發展。

第三條必須按規定“證”、“照” 齊全方可開發經營。不得在申請資質、資質延續及核定、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以及日常檢查工作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不得掛靠、借用和轉讓資質證書和工商執照。要嚴格按照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限定的建設規模開發建設,不越級開發與經營。

第四條不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捂盤惜售、變相囤積房源,捏造並通過媒體等途徑散佈虛假信息、製造搶房假象、哄抬房價。不違規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給投機炒房人墊付或變相墊付首付款。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

第五條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不得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第六條文明經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在項目宣傳推介中,嚴格遵守《廣告法》,不做虛假或含虛假內容的宣傳廣告。不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不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第七條嚴格按照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方案實施開發建設,不擅自變更規劃。確需變更的,按相關程序規定辦理。

第八條貫徹執行國家房屋建設規範和標準,禁止使用淘汰、落後、劣質的各類建築材料和產品,堅決抵制偷工減料行為,積極開發建設綠色、低碳、節能、環保的產品。

第九條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建設銷售審批證件、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資金監管賬號;實行代理銷售商品房的,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銷售委託書、經紀機構營業執照和備案信息。

第十條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做到明碼標價,堅決抵制強制購房人支付房價款以外的費用獲得購房資格的行為。不得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不得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加價。商品房預售方案備案為毛坯房的,不得擅自以全裝修商品房的方式銷售。

第十一條使用規範化示範合同文本,在規定時間辦理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網備,堅決杜絕“一房多賣”,抵制合同欺詐。保證合同主體平等,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承諾。要按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交付時間,向業主交房,不借故拖延、不推脫責任。

第十二條不得將取得預售許可的準售房源以抵債等形式交由施工企業及其他關聯企業銷售。

第十三條不得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商品房,採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

第十四條高度重視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 嚴格按照經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標準進行施工建設,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合格。不將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房屋交付使用。房屋驗收合格後,應按有關規定辦理驗收備案手續。房屋交付使用後出現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期限內應及時進行維修。

第十五條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做到不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堅持依法經營,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活動,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六條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不得非法侵佔或挪用客戶交易資金。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行業誠信公約,積極參與行業或協會組織的專業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開發經營專業能力及職業道德水平。

第十八條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營造以誠經商,以信興業的氛圍,促進誠信房地產行業建設,提升湖北省房地產行業形象。

第十九條本公約由湖北省房地產業協會印發,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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