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到底是誰想要的?是員工還是老闆?你會自願主動加班嗎?

導讀:

無論在大公司,還是小公司,餐飲店還是工廠,加班的現象存在於各行各業。加班不可怕,“自願加班”才可怕。起碼8成以上的員工明確表示不願加班,只是礙於領導的壓力,領導不走,員工也沒人敢當出頭鳥,萬一被領導看到了,心裡對我有小九九怎麼辦?大家只好心裡抱怨,划水工作,等加班結束咯。

馬雲當年創立阿里巴巴的時候,團隊一共有18個人,又稱十八羅漢,有次開會中,馬雲就明確得表示了,我們為什麼加班的問題。

馬雲:我們要學會硅谷的那種拼勁,如果我們是早上八點鐘上班,五點鐘下班,這不是我們阿里巴巴的精神,如果你希望八點上班五點下班,趕緊去其他地方。

個人對於加班的理解:如果所在公司處於高速發展期階段,加班是可以接受的,產生回報的期望很大,公司發展壯大,人數增加,需要管理層的人就越多,而你的努力就是你升職的資本。

反之,公司每天加班,同時又看不到什麼實際的作用,例如,擴招員工、業務開拓,僅僅為了加班而加班,純粹的壓榨勞動力的加班公司,還是早走為妙。辭職理由,我都幫你準備好了。

職場上,往往有這樣一群人,別人上班時,他在工作。別人下班了,他還在加班。其實,這類人既讓人喜歡,又讓人討厭。領導一般都喜歡這類員工,同事反而不待見這類人。好像感覺自己不加班就有愧疚感。那麼為什麼很多人下班後,還願意加班呢!

加班到底是誰想要的?是員工還是老闆?你會自願主動加班嗎?

加班一般都是以下幾個原因:

1、工作需要,任務重。這一點也是不可否認的,很多公司給員工安排的任務比較重,或突然公司接了新的訂單,需要員工加班加點才能完成任務,這是大家都逃避不了的,不接受也得接受。

2、加給領導看的。有些人加班純粹是作秀,本來工作已經幹完了,加班時其實也不幹什麼工作,就是上上網,打打遊戲啥的。給領導一種自己很敬業的感覺。這類人比較會做面子活,比較會討領導的喜歡。

3、工作效率低,能力差。有些加班是迫不得已,這類人工作能力差,別人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都能完成工作任務,他卻完不成,只有通過加班加點來彌補能力的不足咯。

加班到底是誰想要的?是員工還是老闆?你會自願主動加班嗎?

總之,每個人加班都有不同的原因和理由。到底加班是老闆想要,還是員工想要呢?從上面三種加班情況分析一下:

1、如果是工作需要、任務重,員工被迫加班,心不甘情不願的;這種肯定不是員工想要的,但是確實老闆想要的,因為把任務完成會給公司帶來效益;

2、工作效率低、員工能力差,為了追趕任務,自願加班;這種肯定不是老闆想要的,老闆也不願意為這種加班付費,因為在公司加班還浪費他的水電費,不過為了提高能力者也許是員工想要的;

3、對於加給老闆看的那種,小編覺得這種既不是員工想要的,也不是老闆想真心想要的。員工自己要耗時間,還容易造成身心不健康,而這種加班也沒有給老闆帶來效益,反而要付加班費和水電費。

因此,老闆想要的應該是效果,一切能帶來效益的結果,加班這種過程,不是老闆想要的。如果加班不能產出,老闆才不希望員工加班,因為加班也會增加費用;員工也不希望加班,因為加班太累,長時間工作,損害身心健康,第二天上班狀態還不好,但是如果加班能夠提升自己的價值,並給自己帶來收益,員工才心甘情願加班,這個時候的員工效率高,給企業帶來的效益也是最大。

小編認為最近很多公司都流行“加班文化”,其實是這是一種內部最大的損耗。因為老闆真正想購買的不是員工的時間,而是員工的顯性價值。什麼是顯性價值,就是一切以結果、效果為導向的價值!

加班到底是誰想要的?是員工還是老闆?你會自願主動加班嗎?

在此,小編建議老闆堅決抵制加班文化,加班文化不但損害員工的身心健康,還降低公司的戰鬥力和競爭力。一個企業的氛圍大多都是老闆營造的,如果崇尚加班文化,不但不會給公司帶來效益,還會產生很多負面影響。因此,建議老闆們應該改變思維,採用更加有正能量的、激勵性更高的薪酬績效體系,要用數據說話、結果導向、效果付費,而不是一味要求員工加班,做一些無效或低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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