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加班」成爲了一種文化,那將會多麼可悲的一件事

加班在當下職場非常常見。有的上班族在該休息的時間依然在工作,更有企業將加班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一部分,鼓勵員工加班。

2015年3月,深圳36歲的IT男張斌,被發現猝死在酒店馬桶上,凌晨1點,他還發了最後一封工作郵件。據悉,為趕項目,他常常加班到早上五六點,又接著上班。去世前一天,他跟媽媽說“太累了”。

如果“加班”成為了一種文化,那將會多麼可悲的一件事

據不完全統計,有七成白領有過勞死的危險;

每4個人中就有1人肥胖;

中國皮膚病患者超過1.5億人;

中國青年近視率世界排名第一;

中國每年猝死人口超過55萬;

每天約有10000人確診癌症;

中國腸胃病患者1.2億人;

慢性病死亡佔死亡人口的86.8%......

工作壓力大、加班常態化導致的過度勞累、健康透支,正威脅著不少人的生命,有資料顯示,我國“過勞死”的人數呈上升趨勢。

沒辦法,公司想要節約成本,最簡潔快速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員工加班。

小夥伴們都知道,正常情況下我們的工作時間是早上九點到晚上六點,這樣的工作時間是完全符合國家規定中,每天工作時長不超過8小時的規定的。

可是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

下班前領導突然說要開個會;

老員工突然離職了,老大叫你頂上去;

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下班了還在做事;

簡單的來說就是「開不完的會,加不完的班」,一年下來,基本上都是在加班,理想的「996」狀態已經變成了全天候24小時待命的瘋狂工作模式。

如果“加班”成為了一種文化,那將會多麼可悲的一件事

現實中,一些人往往經不起加班費的誘惑,或是為了生活,拼命加班放棄了休假的權利,也正是因為這樣,才導致了休假權難以落地生根。

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加班有文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工會、員工協商後,每日最多可以加班1個小時;因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每日最多可以加班3個小時,但必須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且每月最多加班36個小時。

如果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了法定標準,那我們可以:

1、與公司進行協商,表達調休或不願意加班的醫院;

2、在協商的同時,向公司提出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用;

3、協商不成的時候,我們可以去公司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

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於加班加點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交涉,沒有工會組織的也可自行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但敢這樣做的人卻是少之又少。

某種程度上,資本通過大量的互聯網和信息工具來誘導我們自願透支自己的身體健康,那些功成名就的高管即使收入早就超過了自己的需求,但是卻還在冒著身體健康的風險在工作。很多人陷入了一種,除非已經病入膏肓,否則死不回頭的境地,這種情況在高收入人群中顯得非常明顯。

最後法貓貓想說,生活不僅僅只有工作而已,工作雖然能給人帶來快樂,但還是要平衡好工作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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