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一切人類文明都是基於自卑感而發展起來的,克服自卑感是人類成長的原動力。

——阿德勒1870-1937

(本週錯覺:週六以為週日能寫完,週日以為週日能寫完,週一以為週二…總之今天才發)

今天是一本簡單的小書:1927年出版的《自卑與超越》,相對比較好理解好讀,適合心理學入門新手。本書作者阿德勒是個體心理學的創始人,他的所有主張以“自卑感”與“創造性自我”為中心,並強調“社會意識”,他也被大家稱作心理雞湯界的大boss。阿德勒同精弗洛伊德原先同是“星期三心理學會”成員,共同研究精神分析,後來因為與弗洛伊德觀點相反而分開,阿德勒反對弗洛伊德把一切歸於人性本原的慾望和惡念的說法,他認為人能夠改變自己,最簡單的他強烈反對“原生家庭論”,認為人的問題可以通過對未來和現在的關注而治癒

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一個人所有的想法、觀點,在於每個人的個人經歷,阿德勒個人雖生於猶太富裕家庭,但他從小身體不好,有佝僂病,幼年弟弟去世,他自己也差點因為疾病死亡,他自己承認自己有強烈的自卑傾向,所以他決定成為一名醫生,從醫期間,他積極關注心理學,集中研究社會文化定向的自我。

自卑情結


什麼是自卑情結?阿德勒認為,每個人內心或多或少都隱藏一些自卑情結,如果一個人愛面對一個棘手的問題時,感覺自己無能為力,由此產生的情緒叫做自卑情結,其表現形式多樣,如孩子突然厭學、暴躁、不合作,承認的疲憊、沮喪、不安等。有些有自卑情結的人會表現的安靜、順從、內斂,有些則會舉止傲慢、強勢、誇誇其談,外在展現優越來掩飾內心自卑。

本書第一章就提到了作為人必須瞭解“生活的意義”,這基於我們必須認識三個事實之上:

我們生活在地球上,一切行為脫離不了地球,

生存或職業問題

與我們同在地球上的還有其他人,我們必須在聯繫的基礎上,來解決生活中的各種問題,交際問題

人類有性別之分,婚姻問題

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每個個體對於生命的意義則是個人針對這些問題做出的反應而體現出來。阿德勒認為,生活的意義有正誤之分,只有能夠以人類的合作為目標的生活意義才是正確的。犯罪分子、酒鬼他們的生活意義是屬於自己的,個人成就感的獲得才是他們生活的意義,所以他們的行為走向了人類的對立面。

生命的前3-5年,即童年時期是確定這種生活意義的關鍵時期,我們慢慢摸索憑藉感覺找出答案,並貫穿整個一生。以下幾種情況會讓孩子容易形成錯誤的生活意義:

童年時期遭遇疾病或者先天有缺憾的孩子,會更容易變成所謂的失敗者,因為他們會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感覺之上,逃避現實。

家庭對孩子過於驕縱也會讓孩子產生錯誤的意義認識,他們會認為自己天生與眾不同,他人應該圍繞著自己轉,當這種待遇不復存在時,他們便會認為這是一種不公,所以他們的生活意義就是是永遠獨佔鰲頭,讓別人覺得自己重要。

受到忽視的孩子會更容易擁有錯誤的“意義觀”,因為情感缺位,孩子對周圍的人和事沒有興趣,他們既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別人,當然也不會懂得合作。

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如何瞭解一個人賦予自己的生活什麼樣的意義,最好的途徑就是早期記憶,記憶通常承載著個人認為重要的事件,兒童早期的記憶對於瞭解一個人的生活態度所形成的環境、以及這種態度存在多久這兩個問題至關重要,這些記憶是否真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

人們如何解釋、如何定義這些記憶,以及這些記憶如何影響以後的生活

以上就是個體心理學關注的對象,即個體賦予自身及所處世界的意義,並由此相關的個人奮鬥方向、目標和生活方式。個體是否具有合作能力,是判斷個體心理差異的有效途徑。


優越感VS自卑感

阿德勒認為,自卑感和優越感密不可分,通常,優越感用來掩飾個人自卑感。自卑讓人焦慮,優越感能夠補償焦慮,但是,這看似避免了失敗,實則是掩藏問題,躲避到一個感覺良好的環境中,以優越姿態進行自我催眠,不專注於提高能力,這就是自欺欺人,自卑情結不會改變。作者列舉了幾種極端情況,來看一下優越感如何展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通常以個人優越感為目標:

神經病患者會避免自己跟外部環境接觸,縮小自身活動範圍,只有這樣他才能主宰這個環境,遠離現實問題。

俄狄浦斯情結也是保持優越感的一個例子,有俄狄浦斯情結的孩子缺乏安全感,興趣狹隘,害怕與人接觸,憑著母親的溺愛,他們覺得自己的願望天生可以被母親無條件滿足,但他們通常被父親所忽視,成年之後,他會越發的依賴母親,在伴侶關係上,他們想找的是一個僕人,而母親是這個僕人的最好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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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面對異性時,懷疑自己的生活方式,出現陽痿、性冷淡等問題,這是因為他們過高估計了自己的目標,這一切讓他們覺得無助,優越感為0。

發瘋的人聲稱自己是皇帝或者是拿破崙,是神,是他要實現自己對於力量、優越感的追求目標,他們的內心則希望得到全世界人民的關注。

問題少年、神經病患者、罪犯和酗酒者的行為,更是為了獲取優越地位,學校裡很懶的孩子,裝笨裝乖的孩子,也是想要吸引別人的注意,或者利用這些病症能幫他們實現他們的目標,比如擺脫應酬等等。只有目標的變化會讓這些人及其行為有相應的改變。

優越感的獲得,隱藏在人類的每個行為之下,錯誤的方式獲得優越感,就會形成上述問題少年、不正常成年人。但實際上,自卑本身不是變態的,它是促進人類進步的基石,人類因為力量不足,需要群居,需要與他人達成合作,才能解決生活中的所有問題。罪犯 們和神經病病人也意識到這一點,但是他們對於生活中有用面的追求,已經失去了信心,自卑情結不斷告訴他,你不行你不行。他們是被自己的自卑打敗了。


家庭關係vs優越感

在家庭關係中,對優越感的追求經常被運用到與人合作中,比如,我們認為母親是創造生命的上帝,追求母道是追求優越感的一種方式,所以母親會強迫孩子,她會控制孩子,讓孩子依賴她,來達成她的優越感目標。

實際上,孩子要獲得真正的成長,母親要讓他同周圍的社會發生聯繫,也要讓孩子關注父親。在一個只有母親的環境裡,孩子會做出各種行為來吸引母親注意,比如睡夢中害怕的反應,愛哭,生病後把自己的病掛在嘴上等等。而父親則經常被樹立成為一家的權威,被母親用來嚇唬孩子,這不利於孩子形成對於平等關係的認識。

父親和母親的關係,會形成孩子對於合作、婚姻和愛情的看法,父母關係恩愛平等,那麼孩子在學習婚姻,對愛情和婚姻所做的準備就會比較好,相反,婚姻存在問題的家庭的孩子,他與人合作的能力也會比較低,不過作者也客觀認為,環境不是起決定作用的,起決定作用的是對待環境的態度

,也有孩子會在以後的生活中更加鍛鍊自己家庭中所缺乏的合作能力。婚姻關係的本質是合作,孩子之間的合作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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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對應的狀態是權威化,即家庭關係中以某個人為焦點,這並不是什麼好事,比如家有粗暴父親,那麼男孩會模仿父親,女孩子會被傷害,進入社會她會認為男人都很粗暴,若母親處於統治地位,那麼女性就會尖酸刻薄,而男孩會處於防禦狀態,十分溫順。

在孩子之間的相處中,長子對於權力和地位的追求會十分執著,次子扮演努力超過他人的角色,如果次子是女孩,那麼長子就會接受不了被女孩超越的恥辱,他會嫉妒女孩,而從小在哥哥光環下長大的次子,會不斷的與哥哥競爭比較,他試圖證明:與哥哥相比,他受到了不工正待遇;最小的孩子一般會受到特殊待遇,他們的優越感最強,他們中會出現家庭中流砥柱,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少年。

上述家庭關係經常存在於每個多子家庭、獨生家庭之中,合作精神經常被扔到一邊,由此阿德勒也直觀指出,我們的世界就是,所有人都想要勝利,想要駕馭別人,想要獲得關注,這種心態在童年時期就已經形成。在青春期時期表現異常明顯。

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有些孩子受到關注時成績優異,一旦老師忽略他們,就會出問題,還有那些懶惰的孩子,通過惡作劇一心想要成為別人焦點的孩子,起領導作用的孩子,都是為了保持自己的優越感,保持駕馭別人的感覺。

孩子對於婚姻和愛情關係的處理能力也可以在其孩童時期培養,孩子對異性感興趣,期望婚姻和愛情,我們不用表現出大驚小怪,那其實是他們把自己作為了社會生活的一份子。但是如果你覺得作者說讓孩子過早接觸性關係也無所謂那就錯了,阿德勒認為這是錯誤的方法,根據觀察,5-6歲就知道相關性知識的孩子,會在成長過程中更容易遭受愛情挫折,如果孩子有疑問,可以對孩子提供解答,並瞭解孩子問題背後的深層次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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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青春期時期,很多家庭關係會日趨緊張,處於青春期的女孩,如果曾經被忽視,他們會不斷引起家裡人的注意,想要得到別人的讚許和欣賞,當與父母發生爭執,她會跑去和人發生性關係,這在她的潛意識裡是優越感的一種方式;有些女孩,或者相貌像女生的男孩,在青春期中對於自己的性別自卑,為了補償他們這種自卑感,女孩會去效仿男孩說髒話喝酒,而男孩則會刻意的模仿女生,甚至他們會認為,他們的價值和尊嚴都會因為青春期而失去,他們不再被需要,因此他們也不再需要合作和奉獻,表現格外叛逆。

作為父母應該認識到,孩子的每個行為背後所要達到的目標,也要讓青春期的孩子認識到,青春期意味著可以成為一個平等的大人了,我們要與人合作,要與異性平等相處,要獨立解決獨立面對成人世界出現的問題,這樣他們在對未來的世界才會有更多的控制能力。


“不正常人類”vs優越感

(聲明:對於憂鬱症患者、喜歡妄想的人、罪犯沒有不敬的意思,只是指不同人身上的一種相同的特點)

“我不想做任何事情”,“為什麼我要把注意力轉移到別人身上?”“為什麼我要去討好別人?”很多憂鬱症患者和喜歡妄想的人,對所處環境和社會飽含怨恨,自怨自艾,灰心喪氣心灰意懶是他們求得別人幫助的一種方式,這種時候需要提醒他們:如果一件事讓你不舒服,那就不要求做,他們有做讓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權利。

從深層分析來看,他們的生存和存在是以自己的優越感為目標,不為別人著想,他們之所以形成這樣的生活意義觀,或許是源於母親的為母之道,作為母親,應該真正的對孩子感興趣,應該讓孩子意識到他是家庭中平凡而普通的成員員,他是社會中平等的個體,只有這樣他才能從內心深處迸發勇氣,建立和諧的婚姻關係,擁有體現自身價值的工作,為社會貢獻力量。

自卑與超越:人為什麼會自卑?找找童年的早期記憶吧

罪犯、貧窮者、身體有缺陷的孩子、私生子身上強烈的自卑感在於,沒有人引起他們的興趣,教會他們什麼是合作。有人認為罪犯本身智力低下,或者生活環境、遺傳使其成為這樣,作者認為,這是沒有依據的,我們要通過研究罪犯的生活方式來了解罪犯,“三歲看老”,人的生活方式是在3-5歲的時候形成的,成型後人的生活方式是不會輕易發生改變的。

在一個罪犯形成生活意義的童年早期,若老師和父母不瞭解這些孩子的心理狀況,不對他們作出鼓勵安慰,孩子會漸漸對學校、家庭不感興趣,產生錯誤的生活意義。他們認為自己是英雄,能反擊警察,躲避追捕,用一種編造出來的優越感欺騙著自己,認為這就是所謂的成功,堅決逃避需要與人合作完成的工作。(這裡有個問題,罪犯在犯罪行為進行的時候,也是在進行合作的,所以我們可以理解,本文所說的合作不止在於合作,而是與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有著一致性的行為)

對待罪犯,就像對待精神病人一樣,我們只能獲取他們的信任,讓他們明白怎樣與人合作

。鼓勵他們正確認識自己的能力,讓他們走出恐懼面對社會問題,消除生活中的讓罪犯認為是挑戰的事物。

總結

從本書可以看出,阿德勒的很多觀點是用觀察的方式得出,每個觀察樣本都有其特殊性。始終認為,阿德勒本人對於女性有著一種天然的輕視,他清楚的表明,女性在婚前應該不發生性關係,這樣能夠滿足男性對於貞潔的追求慾望,上文也提到了,青春期的女孩子可能會在爭吵後和男人發生性關係,那麼男孩子呢?其實在本文陳述中,阿德勒的觀點有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3-5歲時期形成的這個生活方式,是很難被改變的,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相信,罪犯在犯罪之後,基本沒有變得能夠同人類社會合作的可能呢?童年的早期記憶對一個人以後的生活方式起全部的決定作用嗎?還有人若把所有事情都放在了關注合作,那麼關注自身的精力也會變少,這是否會影響個體追逐成功能力的降低?這些問題還待我去一一通過他的著作去了解,理順。另外我發現,本書的好多譯作版本上面都加了一個副標題:你永遠不知道你有多優秀,生生把一本心理學著作變成了心靈雞湯(出版社不容易)。

不過值得肯定的是,阿德勒給我們提出一種視角,我們的心理問題的產生,可以從早期記憶中尋找解決辦法,他也告訴我們,每個人的夢境和每個人的個人特性是有一致性的,夢境中的符號對於每個人有不同的意義,另外,自卑感和優越感這兩個概念的提出,也是我們能夠深刻認識自己、教育自己的孩子、以及處理家庭和伴侶關係的一個重要思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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