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俄德法三國為什麼對抗日本,幫助中國“還遼”

甲午戰爭,李鴻章被迫簽訂《馬關條約》,根據條約,清廷割讓遼東和臺灣,賠款2萬萬兩。這個巨大的賠款數字,清廷上下是心有不甘的,光緒帝不願接受這個賠款,更不願割地。後來,在三國的干涉下,日本只好放棄佔領遼東半島,但內心卻是“意存要挾,索望其奢”,並不是真的想歸還。最初提出贖遼代價為一萬萬兩,企圖以如此鉅額的償金,迫使中國望而卻步,達到長期佔領又使三國無話可說的目的,但這個伎倆被俄國識破,俄國與德、法合謀後,向日本提出“還遼大綱”,主要有三條:第一,“日本依三國忠告,放棄中國大陸領土所要求的賠款必須作適度的調整”;第二為“部分之金錢義務了結後,儘可能地速從中國大陸撤退”;第三,“我們認為,日本尊重通過臺灣海峽航行的完全自由是澎湖列島佔領的當然結果,我們也希望日本不轉讓該島給任何第三國。”[1]

甲午戰爭,俄德法三國為什麼對抗日本,幫助中國“還遼”

甲午戰爭時為保護歐美人員的美英軍艦的官

三國擬定的大綱,幾經磋磨。日本終於同意不再割佔遼東,但仍然堅持佔領臺灣,要清廷在批准《馬關條約》的基礎上,另行支付贖遼費3000萬兩白銀。

三國干涉還遼,目的就是想向中國索取更多的利益。因此,當三國干涉正在進行中,《馬關條約》還沒有互換,俄、法、德三國便在思考向中國索酬的問題。對中國索酬活動最積極的是俄國和法國。

清廷對日賠款,依據條約規定,要賠付日本二億兩平庫銀,這筆巨大的賠款要分八次支付,期間還要每年按照五釐的利率給日本支付利息。但是,中、日雙方又磋商約定:如果中國能夠在三年內全額支付賠款,則免付利息。這就是說,清廷若提前完成支付賠款,就可以節省高達一千萬兩之巨的利息支出,且被日軍佔領的威海衛也可早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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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戰爭中的日本軍艦

因此,《馬關條約》互換後,清廷非常著急,光緒帝為此下諭旨說,現在和議已定,當務之急是籌措戰爭賠款。但是要籌錢,對內憂外患的大清來說不是想籌就能籌得來的。大清國錢袋裡沒有銀子,民間資本籌措也很困難。當時社會上普遍有一種擔心,擔心朝廷會因此而大肆向百姓搜刮。《字林滬報》就以《賠款數宜取於官》為題表達了這種擔憂:“今和議己成矣,允償彼兵費三十京兩,嘻,此三十京兩又將取之於民矣。於(餘)則謂不宜取之於民宜取之於官。”[2]

自鴉片戰爭以來,清廷不斷向外賠款,財政緊張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實在沒有多餘銀子可拿了。既然清廷財政困難,民間籌措也無法實現,看來只有向外國借貸一途了。這個辦法李鴻章在日本議和時,伊藤博文就考慮清廷可能無力支付,因而向李鴻章建議,可以考慮向列強借貸,一次性賠付,這樣可以減輕許多壓力,並說借外國款可以分三四十年還,期長利輕,這對大清來說是可以承擔的,不獨日本感到清廷難以承擔鉅額賠款,圖謀在中日戰爭中獲取利益的俄國也早有預料。

《馬關條約》簽訂後,羅拔諾夫就向駐俄公使許景澄表示,有意向中國提供借款,但是聽說中國“欲向不肯合勸之英國商借,頗覺詫異,特請代達國家,應先商俄國,方見交誼”

[3],清廷當時對三國干涉寄望正殷,對三國都不敢得罪,因此建議由三國分擔借款。但俄國堅持獨攬,並說“俄、法一氣無庸慮;德國一邊,可另想法”。[4]並態度強硬地說,與他國銀行分借,萬萬辦不到,如果是那樣就不要向俄國借款了。

甲午戰爭,俄德法三國為什麼對抗日本,幫助中國“還遼”

抗擊日本的臺灣高山族居民

俄國人如此表態,當然是列強之間在華利益競奪的需要,各國都想擴大自己的在華利益,列強之間已經不滿足於商品貿易為主要途徑的經濟擴張,把資本輸出也視為利益掠奪的一種途徑。

清廷向日本賠款,英國首先向清廷承諾,可以向清廷提供借款,並在海關總稅務司赫德的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赫德甚至向總理衙門打包票說,沒有倫敦市場的合作,貸款總數就無法確定。除英、俄之外,德國在借款問題上也有著強烈願望。三國都想向中國索酬,這也是三國積極幫助中國的一個內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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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孫瑞芹譯:《德國外交文件有關中國交涉史料選譯》,第一卷,第58、59頁。

[2]《賠款數宜取於官》,《字林滬報》,1898年5月13日。

[3]王彥威、王亮編:《清季外交史料》,王敬立校,第二冊,卷一一一,第11頁。

[4]丁名楠等:《帝國主義侵華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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