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從下個月起取消物業費,是真的嗎?答案都在這裡!

近些年來,業主和物業管理方的衝突時有發生,主要是因為物業費的繳納而引起的,物業管理方想要業主多交物業費,而業主又覺得物業費太貴,這一來二去之間,就會產生矛盾;因此,很多人認為應該取消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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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關於“物業費”,2018年《物業管理條例》到底是怎樣規定的呢?哪些情況下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呢?一起來看看吧!

可以拒繳物業費的6種情況:

1.物業並未交房就開始徵收物業費,這種情況可以拒絕繳納;

2.物業擅自提高收費,業主可以拒絕繳納提高的部分;

3.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並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4.物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或者履行有重大的瑕疵,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5.物業存在違法或違規行為傷及了業主的利益,比如說物業以莫須有的名義向業主收費,可以拒絕;

6.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以及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治安等各個方面進行日常維護、管理、修繕所收取的費用,每一級都有相應的評判準則,如果達不到該等級的要求就不能進行該等級的收費。

同時,《物業管理條例》中也明確指出了: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範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問題關乎生活質量,在發現問題時,大家一定要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拒繳物業費只是一種督促物業改進的手段,是用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但是大家千萬不要隨意拒繳物業費,因為長期拖欠物業費甚至無視催繳單,很可能會產生一些額外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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