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嗎?且看官媒12個字迴應

導語:首先闡釋一個名詞,在房地產領域大家經常說公攤面積應該取消,這裡所說的“取消”只是口語稱謂,並不是讓公攤消失,而是規範公攤面積帶來的各項問題。本文中,我們依然採用大家習慣的“取消”2個字為主線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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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嗎?且看官媒12個字回應

在買東西的過程中,我們經常遇見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毛重和淨重,兩種不同的計量方式,就直接導致了2種不同的買賣結局。就拿大閘蟹來說,很多人到超市買這種東西,會發現螃蟹捆綁方式變了:

在5年前買大閘蟹,個個活靈活現、張牙舞爪,每次抓螃蟹都要請超市水產師傅才行。現在呢,就算自己是個二愣子,也可以一把抓起三隻,因為它們被粗粗的繩子拴起來了,3年前拴的是橡皮經,如今全部使用麻繩,個個五花大綁,有的繩子比人的大拇指還粗,很多人吐槽,買500元的螃蟹,繩子都佔了100多元。

感覺很無奈、白花錢了,500元的蟹,這是毛重,淨重其實只有400元而已。這個還算比較小的商品,所以購買者虧得還不算大,如果零零散散買上10,000元的呢?會發現白白因為繩子的毛重導致自己損失掉了2,000元,這就非常的無辜了,更有甚者,採用一種特別吸水的繩子,沾水之後非常重,蟹和繩子幾乎各佔50%,你想不帶繩子購買,人家還不賣給你。

其實關於毛重和淨重的關係,不僅體現在這些日常生活的小物件上,也體現在商品房買賣市場,那就是建築面積和套內使用面積的關係,前者相當於毛重,後者相當於淨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套內面積是購房者實實在在的可利用面積,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著,購房者實際上感受不到,所以很多人吐槽,買房不想要公攤都不行,開發商的房子清一色的全部帶公攤,不存在沒有公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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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評論公攤

一、為啥大家都在吐槽公攤面積呢?官媒點題:使買房人支出了更多的費用。

對於公攤面積的探討,其實2019年已經不是第一次,在最近10年以來也不是第一次,幾乎每年都有聲音,購房者們對公攤的槽點在於2個方面,其一是這種“額外的面積”直接導致了自己實際可利用面積減少,就像前幾年一則新聞說的那樣,公攤佔據了45%比例,房產證上寫的是100平米,看起來足夠4口之家居住還綽綽有餘,但是經過公攤刨除之後,省下的一丁點面積尚且不夠一個三口之家居住,花了100平米的購房款,最後買的是一個“廁所”。

人們之所以唾棄公攤面積,還在於因為這個“額外面積”支出了更多的費用和成本,直接導致利益受損,第一是買房時多給開發商的購房款,現在房地產市場一般是高層住宅公攤在20-30平米之間,北京房價50,000元/平米,如果是30平米額外面積就需要多給150萬元款項,在二線城市房價20,000元/平米,30平米的額外面積需要多給60萬元款項。這還不算,後續還有因為這個產生的更多費用支出,例如公攤的物業費、公攤的取暖費,這些都是存在的,讓買房者為這部分面積承擔幾十年的管理費用,就連官媒新華社也指出“公攤讓購房者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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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嗎?且看官媒12個字回應

二、既然大家都認為公攤面積不合理,那麼“取消”還是“不取消”?官媒12個字回應!特別是根據最新信號已表明了。

新華社在評論公攤的文章中,用“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12個字回應了市場上對於這個問題的關心人群,讓購房者感覺到了絲絲春風襲來。官媒認為,公攤“長期存在但並不意味著就合理。”雖然說長期以來,公攤面積就看似非常合理地存在,但是長期存在的規章制度並不一定就是合理的。我國的建築面積包含公攤為計價總面積給購房者,這與國際的規範不匹配,也一直以來被購房者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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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嗎?且看官媒12個字回應

新華社評論文章

當然了,多年以來,對待這個問題一直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聲音,有的人說公攤就應該合理地存在,甚至認為越大越好,因為公攤實際上是小區必須存在的東西,就像購買西瓜一樣,賣西瓜的人總不能只出售西瓜瓤、不給西瓜皮吧,那麼如果路途遙遠的話,西瓜瓤豈不是早就壞掉了?同理,房子出售的時候,公攤既然是衍生物,那麼就應該合理存在,不能取消這塊面積。更有的房地產專家提出,公攤如果不算在總房價內,那麼很可能導致房價上漲。

公攤所含內容示意圖

對於這些問題,新華社認為“壓縮或者取消公攤引來的房價上漲,只是字面意思。”原來200萬元的總房價,房產證面積200平米,單價就是200萬元÷200平米=10,000元/平米,如果按照套內面積170平米計算,單價為200萬÷170平米=11,764元/平米元。乍一看房價確實上漲了,但是對於買房人而言總房價其實是沒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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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嗎?且看官媒12個字回應

在過去幾年裡,北京、重慶、廣州等地都有按照套內面積計算的試點,只要制度設計合理,並不是沒有取消公攤的可能性,也可以一樣與國際0公攤接軌。隨著前不久住建部一則《住宅項目規範》中 “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信息傳出,對於取消公攤的信號已經越來越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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