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真的可行嗎?不如明確制定公攤面積標準?

有望取消“公攤面積”這個話題的熱度可謂是居高不下。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徵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意見的同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消息一出,話題不斷刷屏。對於這個說法,有支持的,有反對的,正反雙方各持己見。關於“公攤面積”,小雀在這裡給大家補充一些相關知識。

取消“公攤面積”真的可行嗎?不如明確制定公攤面積標準?

公攤面積是指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擁有的整棟樓共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的面積計算。

“公攤面積”其實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近年來被密切關注的“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現象已經引起了大量購房者的關注。取消“公攤面積”成為購房者翹首以盼的結果,如果真的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真的可行嗎?

取消“公攤面積”真的可行嗎?不如明確制定公攤面積標準?

“公攤面積”存在的好處

1、“公攤面積”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產生了促進作用,有效緩解了開發商資金迴流的問題。眾所周知,很多樓盤項目的正常施工建設,都是藉助於購房者口袋裡的資金。

2、另一方面,“公攤面積”可以促進小區的美好發展,對購房者而言,當然是希望自己的家面積越大越好,小區的面積越大越好。小區空間大意味著可以有足夠的綠化以及各式各樣的設施,便於提高住戶的業餘生活,提高生活質量,也能讓住戶住得更舒心。

取消“公攤面積”真的可行嗎?不如明確制定公攤面積標準?

取消“公攤面積”將會出現的新問題

1、 取消“公攤面積”有可能會引起公攤面積減小,公共區域變小將會給住戶帶來諸多不便。開發商要承擔這一部分的成本,勢必會縮減公共區域的面積。試想狹窄的過道,擁擠的小區道路,何來舒適之言。

2、如果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的話,公攤面積那一部分必須要由開發商承擔損失。開發商不可能不想辦法挽回自己的損失,那麼就要通過提高房價來挽回成本。這樣一來,房價上漲,最後損失利益的還是購房者。

不管從那個方面看,最大的受益者都不是購房者,總而言之,購房者一直處於一種被動的地位。現實的問題無非在於,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公攤係數設置上限。想要真正做到開發商與購房者雙方獲利,不如靜待國家明確制定公攤面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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