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萊蕪公積金出新政!取消父母給子女買房貸款或子女給父母買房貸款、取消……

28日,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規範優化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和辦理流程的通知》,現就調整規範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有關政策和優化業務辦理流程簡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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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公積金出新政!取消父母給子女買房貸款或子女給父母買房貸款、取消……

一、規範歸集有關政策

1、規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自主繳存方式

年滿18週歲,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在萊蕪市轄區內擁有相對固定的住所和較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在本市社保機構正常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12個月以上,個人信用良好,自願承諾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可按照自願的原則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高於上年度全市單位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不得低於我市當年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繳存比例不得高於24%,不得低於10%。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應自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當月起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允許補繳開設賬戶以前月份的住房公積金。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應符合《萊蕪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在購買自住商品房時,凡符合《萊蕪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規定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間應繼續履行繳存義務;不繼續履行繳存義務的,市公積金中心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貸款本息。

2、支持港澳臺同胞繳存和使用公積金

凡在我市各單位就業,並與單位建立或者形成勞動關係的港澳臺職工,均可在我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其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匯繳、補繳、信息變更、封存、啟封、合戶轉移等業務及辦理流程均與單位其他職工相同,並按照市公積金中心現行政策規定執行。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臺同胞,與萊蕪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

在內地(大陸)跨城市就業的,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係並返回港澳臺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3、規範異地轉移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二、規範提取政策

1、支持租房提取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房的,可按年提取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參照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平均房租水平測算(2018年最高提取額度為1.3萬元),同時提供市房地產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住房提取不與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

2、支持購房提取

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3、規範還貸提取

推行住房公積金按月衝還貸業務。公積金新系統上線後,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職工與市公積金中心、承辦銀行三方簽訂“衝還貸”協議後,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可用餘額衝抵每月應還貸款本息,本人賬戶不足可以對沖配偶個人賬戶的公積金,夫妻雙方個人賬戶仍不足的,直接用借款人銀行賬戶資金歸還。

4、規範其他提取政策

取消原大病、住房公共維修基金提取業務。

三、規範貸款政策

1、允許變更擔保方式

借款人在正常還款期間,可以將保證人更換,也可以擔保方式由保證人變更為房產抵押,抵押物為貸款所購住房

2、貸款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調整為60%。

3、取消父母給子女買房貸款或子女給父母買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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