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您好,我是君山,一名站在中國教育最底層看教育、發聲音的一線教師,感謝您的關注,期待與您交流,真誠與您做朋友!

九年制義務教育,既有公益性,又有強制性,意思是不管你願不願意,沒有人能剝奪你接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你更沒有逃避接受教育的權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每一個學校卻或多或少都在存在義務段學生輟學問題,而由於這些孩子並沒有達到法定的打工年齡,一出校門,因無工可打,往往會逐步淪為校外遊蕩的“社會無業”人員,對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等安全造成影響,這在一些地方已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追究為什麼學校會讓這些孩子輟學的問題,社會上很多人會認為這是學校不作為,但是,看完君山所分享的這個事情,你就應該知道,這件事其實遠沒有大家想的那麼簡單。學校在這件事情上能做的,微乎其微!

一名“輟學生”的產生!

上週,初一年級一名熊姓學生在班主任的陪同下來到我辦公室,一問之下,學生表示,“一上課就頭痛欲裂,學不進去,要求退學!”態度很堅決!我詢問了具體原因:作業未做,上課進度跟不上,對學習失去興趣。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在這個問題上,一個學生自己是無權利決定自己是否可以退學的,於是,我聯繫到他的家長,並告知家長具體情況,然後給出了兩條建議:

1、建議家長帶孩子進行一次徹底的身體檢查,因為往往有些厭學是由身體不適引起;

2、如果身體無問題,則再去追查厭學的具體原因;

經過一段時間的盤問,最後家長說出了實情:原來,該熊姓同學已經連續多天熬夜與同學在玩一款“推塔類”遊戲,不可自拔。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這樣一來,具體原因我大致瞭解了,但是,我還是建議家長帶孩子去做一個檢查:一來讓孩子對這件事情引起重視;二來給家長一個關心孩子的機會;三來這個孩子退學態度堅決,讓他拿這段時間做一個緩衝;

原本以為這個事情就到這裡結束了!

但今天家長又來到學校,向學校提出要給兒子退學。問了他原因,他說:檢查過了,身體都沒有什麼問題,就是手機玩多了,這兩天利用週末把他帶在身邊體驗了下工廠勞動,還是堅持要退學,那我就給他退!讓他直接去找份工打打!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說完,家長對不爭氣的孩子顯得很痛心,但是對於給孩子退學一事又很堅決。

其實說句實話,義務段學校是沒有權利讓哪個學生退學的,但是,這個問題卻很矛盾,家長執意要退,學校又能幹點什麼呢?無奈之下,我只能草草擬定一份退學申請,讓家長在“簽字退學”,並告知其在家照顧好自己的孩子;而其實做完這些,我的心裡是慌慌的,畢竟這種行為既不合規、又不合法。

這樣一來,一名學生就又成了“輟學生”!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分享完這樣一件事情,不知大家都作何想法。君山接著想說這麼幾個感想:

1、義務段學校有時真是身不由己,在學生上學與不想上學的問題上,現如今一點主動權也沒有。學生想上,他來;學生不想上,他就可以不來;你所謂的校規,對於他們其實沒有約束力。而我在想,義務教育不是法定義務麼?為什麼一到這裡,就難追其責了呢?不過換一個角度去想,厭學的學生我們把他留在學校、教室裡,而有沒有更具體的應對措施,這又是否合理呢?所以,應對義務段學生輟學的問題,我們應該要有更長效的機制!

2、現如今,影響教育的東西很多,老是有人講一句話,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句話對不對?有其道理,但是呢?再會教的老師也經不住遊戲對學生的誘惑啊。一個事實是,在中國的廣大農村學校裡,尤其是那些留守兒童居多的學校裡,孩子無人監管,手機遊戲正吞噬著他們的未來。

而老師確實看到了這一點,但是很多時候卻無能為力;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3、我們如今的義務教育,是一種疲於奔命的教育。為什麼這麼講?因為我們現在缺少了“留級”制度。過去取消“留級”是因為國家教育資源有限,我們不能把教育資源浪費在個別人身上導致其他人無學可上。但是現在情況已然不同,在廣大的農村,生源流失嚴重,很多班級已遠不足30人,甚至只有十幾二十人,我們遠有能力負擔“留級”所帶來的資源“浪費”

。而且我們這種浪費也絕對是值得的!因為孩子的生理年齡與心理年級各不相同,有些人或許生理上成熟了,但心理上還幼稚,在他還不想學習的年歲,我們在逼他上學,而在他想上學的年齡,他發現他已跟不上,這才是對於人才的極大浪費,我是在浪費“大器晚成”的那些人。所以,讓“學有難度”的學生“聽得懂”,我想這又是解決輟學問題的一個措施!

孩子厭學,家長毅然作出1個決定!雖然違法,但老師無能為力!

各位網友,針對君山分享的這個問題,你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歡迎發表你的觀點,權當進行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