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給6萬,卻要我花40萬買安置房,搞拆遷還是賣房子?

在徵地拆遷中,有這樣一種情況:徵收方給你一筆補償,卻讓你去買指定的安置房。有的時候,補償款和安置房的價格差了一大截,這就造成了被徵收人對拆遷產生了抗拒心理,不簽字不搬遷。

這只是一種消極維權方式。徵收方對付你也很容易,往往他們會繼續啟動徵收程序,到最後你反而成了釘子戶或者被依法強制拆遷。

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以案釋法,教給大家正確的維權方式,爭取公平合理的補償。

拆遷補償給6萬,卻要我花40萬買安置房,搞拆遷還是賣房子?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拆遷房子補償6萬,徵收方讓被徵收人花40萬去買安置房

柳先生家位於山東某地農村,由於村子在開發區,村裡的土地早在2002年就被劃為國有土地了。今年初村裡收到通知,要進行棚戶區改造。柳先生家房子被列入了拆遷範圍。

“拆遷就能搬新樓了”。起初聽到要拆遷,柳先生及家人還是很開心的,畢竟自己的房子住了幾十年,而周邊開發的都是新樓房。不過,看到拆遷方的補償方案後,柳先生髮現事情並不簡單。

拆遷方給柳先生家房屋的總補償價格只有區區6萬元。柳先生覺得,這麼拆遷,還不如不拆算了。雖然自己的房子是九十年代建造的瓦房,的確是舊了一些,但是房屋保持的還好,面積也有150平,一家四口人住著也還算寬敞。而周邊的商品房都賣到六千一平了,按照現在的補償價格根本不可能買得起商品房供一家人居住。就這點補償,怕是真的只能買得起一個衛生間。

拆遷補償給6萬,卻要我花40萬買安置房,搞拆遷還是賣房子?

徵收補償

發現了柳先生的“困難”,拆遷方又來做工作。他們說考慮到柳先生家庭困難情況,可以提供特別優惠,讓柳先生買安置房,安置房每平價格2600元。

明面上,從6000到2600,安置房價格便宜了一多半。但柳先生私下一盤算,自己還是要花40萬才買得起安置房。拆遷下來給的補償款,簡直就是購房款的零頭。柳先生還是糾結不已,拆遷成了一家人的心病。“想拆卻不敢拆,拆不起,買不起”。

買不起安置房,誰來保障我的居住條件?

從房屋結構上來說,柳先生家的房子的確是瓦房,結構簡單,建造成本低,看似不值錢。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柳先生房子所在位置好,位於開發區,而且目前還在大力開發,以後土地升值空間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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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拆遷

因此,拆遷方在確定補償價格的時候應該綜合考慮,不應該給這麼低的補償價格。這個價格也根本無法保障柳先生一家人以後的生活水平,違背了拆遷工作要確保被拆遷農戶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政策精神。

愛土說法:房屋拆遷不能僅僅考慮其結構,還應考慮其地段價值

從法律規定上來說,《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愛土拆遷律師團認為:柳先生房屋在評估價格的時候存在折舊,購買安置房需要補差價。但是這個差價補償多少是合理範圍的?條例並沒有明確規定具體差價範圍,但是按照拆遷的政策精神,應當是合理的差價,也就是當事人客觀經濟條件可以承受的範圍。

柳先生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也才兩三萬塊錢,拿出40萬購買安置房,很明顯是超出了他們經濟承受能力的,這樣的拆遷不僅沒有改善被拆遷人的生活狀況,反而出現被拆窮的現象,明顯違背了拆遷應當保障公平合理的補償的宗旨。

補償不合理,如何掌握主動爭取權益?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拆遷方給的補償價格的確是不合理,無法保障被拆遷人以後的生活水平遇到這種補償不合理的情況,應當怎麼應對呢?

拆遷補償給6萬,卻要我花40萬買安置房,搞拆遷還是賣房子?

依法維權

首先,不要籤補償協議,因為一旦簽字就會產生法律效力無法推翻,可以在跟拆遷方協商要求提高補償;

其次,如果多次協商不成,及時保留證據,房屋證件,談判過程錄音、錄視頻保留,為以後維權做打算;

最後,協商不成,拆遷方表示要強拆要及時維權,找專業的徵地拆遷律師幫助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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