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補償、權益的政策法律基礎,是什麼?

棚戶區改造,補償、權益的政策法律基礎,是什麼?

一、什麼是“棚戶區”?

棚戶區,一般是指,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的集中區。其是城市中,結構簡陋,抗災性差(包括: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擁擠,功能差;居住環境差、無道路、無綠化、無公共活動場地、採光通風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棚戶區改造,是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百姓居住條件及自身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手段。棚戶區改造的房屋,不能隨意進行擴大,市、縣政府應結合實際,合理界定城市棚戶區具體改造範圍,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

棚戶區改造,可採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等多種方式,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設施。其,一般都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改造中可建設一定數量的租賃型保障房,統籌用於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

棚戶區改造應當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不能以“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實施商業開發。要確保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發佈房屋徵收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對被徵收人進行徵收補償和安置。

二、棚戶區改造,如何補償?

棚戶區改造,一般是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規定進行。

(一)政策支持:

在《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中,對棚戶區改造的政策支持中,包括“完善安置補償政策”: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各地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禁止強拆強遷,依法維護合法權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可以通過提供租賃型保障房等方式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條件下,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二)棚戶區改造,補償、權益的法律基礎:

棚戶區的土地性質,分為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土地用地:

1、對於國有建設用地的徵收: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確定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權限、程序、補償的標準,法律責任等等。

2、對於集體土地房屋的徵收:在《土地管理法》中,進行了相關確定。但在實踐當中,因各種原因,《土地管理法》並不能有效的保障農民朋友的合法權益,所以,對於集體土地房屋的徵收拆遷,一般都會比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處理。

3、徵地拆遷的相關權益,還可參照《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補償內容:

棚戶區改造的補償內容,與地區拆遷補償的內容、基本一致,應包括

:房屋補償費、週轉補償費、獎勵性補償費、搬家補償費,設備遷移費,過度期內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等。

(採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