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40年產權1賠3是真是假?買公寓的人要賺了

近日,網上流傳“40年產權公寓拆遷賠償將是住宅的三倍”,但中央新規卻又說40年產權取消。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下面就來為大家介紹介紹,

40年產權1賠3是真是假?40年產權到期後將無法自動續期是真的嗎?

​40年產權1賠3是真是假?買公寓的人要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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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1賠3是真是假?

假的!目前,關於商業用地拆遷補償是住宅的三倍,在《物權法》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補償款項會根據當地政府拆遷補償標準來定。

40年產權的商業公寓如果拆遷怎麼賠償?

40年產權的商業公寓拆遷,實質上是國家對房屋的徵收。將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就對被徵收房屋進行補償。具體包括:1、補償範圍為: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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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補償標準為: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40年產權到期後將無法自動續期?

按照北京市不動產法研究會副會長尹飛的說法,由於“商住房”本身並非住宅性質,一般是商業用地或工業用地,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住宅性質的住房土地在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而商業供地或工業用地不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後需要主動申請續期,續期也有可能被駁回。如果沒有主動續期或申請續期被駁回,不僅土地產權要被國家收回,連房子也可能會被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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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關於40年產權1賠3是真是假的消息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了,希望大家擦亮眼睛切莫被騙了!不少購買了公寓的朋友都擔心無法續期的問題,在這裡只能提醒朋友們多多關注政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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