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住宅改為商鋪的能否按照實際用途進行補償?

除了咱們這個案件咱們還可以向外延伸一下,因為咱們這個案件是住改商的案件,針對於住改商的案件它和普通的商鋪徵收有哪些不一樣?他住宅改商鋪,能不能按照它實際的用途就是商鋪來進行補償?

針對這一塊兒實際上也是非常普遍的,就是我原來是一個住宅自己進行居住,後來由於規劃調整我門前變成大道了,一下子就變成門面房了,變成一個門臉我可以搞一些經營,可能我經營了很多很多年十幾年了,當然針對這一塊國務院有一個規定,關於認真做好城鎮房屋維護社會穩定的一個緊急通知,第四條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也就是咱們有相應的合法手續就是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依法納稅依法進行經營的可以按照房屋的實際用途進行補償。

我們需要提供相應的工商登記稅務登記我們的經營狀況等等,它是需要結合你的盈利情況經營情況綜合判斷,進行適當的補償的,也不是說什麼也不看,只要是商鋪你要多少我就給你補多少,要根據具體情況,有的建完以後,雖然是住宅但是我一天都沒住過,實際上就作為經營用房,一直在使用的本身這一塊就臨著街道。

還有一種情況呢就是後來發生了變化,我經營了一年我經營了兩年,是不是按照商鋪來進行補償是酌情增加,他也是按照商鋪的實際價值,有的地方是打折的,而且咱們上面也顯示了當地政策的問題,那也要看你當地有沒有住改商的規定,一般是都有的,但是住改商的規定一般都體現在哪些方面,比如說你改了多長時間了,一年兩年打多少折扣,這個是有具體規定的每個地方都不一樣,那根據你經營的年限還有的根據你稅收的情況,補償不一樣的,還有的按照你原來房屋的價值,我再給你20%、30%,適當的一些漲幅。

對住宅改為商鋪的能否按照實際用途進行補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