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私闖民宅罪,那麼小偷進民宅偷東西,是否可以理解為既偷東西又私闖民宅?為什麼?

日出2819


小偷入戶盜竊,的確是既是非法侵入住宅又是盜竊。

在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一個單獨的犯罪行為觸犯兩個罪名,屬於想象競合犯,根據法律規定,這種情況是重罪吸收輕罪,也就是兩個罪,哪個重追究哪個,另一個較輕的被重罪吸收不再追究。

一般的盜竊罪有量刑起點的限制,例如需要達到一千到三千元以上的才會定罪量刑,達不到這個數額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按治安案件處理。但是入戶屬於盜竊罪的加重情節,凡是入戶盜竊的,無論數額多小都要定罪量刑。如果入戶盜竊還動手打人,會以搶劫罪定罪量刑,最低判十年。

因此司法實踐中,經常有犯罪嫌疑人覺得冤枉,我盜竊了二百元,罰點款就行了,為什麼判刑?我就是踢了他一腳怎麼能判處十年?其實這些人不懂法律,罪有應得。


淮北日月升


這個不叫私闖民宅罪,而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條之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小偷入室盜竊,如果從行為上來看,這個確實侵害的公民的財產權益和住宅權益,涉嫌盜竊犯罪及非法親侵入住宅罪。但入室盜竊與非法侵入住宅都是同一個行為所引發的,這種情況下則擇一重罪處罰。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行為人沒有實際取得財物,即盜竊未遂,一般情況下不應以犯罪處理。這種情況下則無法以盜竊罪進行定罪,但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總體來說,實踐中則根據小偷實施的行為,以及具體的情節去綜合判斷涉嫌的罪名及可能面臨的刑罰,最後選擇相應罪名,則重處罰。


葉律師


你好,小偷進入民宅偷東西是可能定為定盜竊罪,也可能定為非法入侵住宅罪,具體原因如下:

什麼是非法入侵住宅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而無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為。


小偷進入民宅盜竊完全符合非法入侵住宅罪,根據刑法規定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麼盜竊罪?

根據《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小偷進入民宅盜竊,符合盜竊罪構成,根據刑法規定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入室盜竊怎麼定性?

前面我們看到了盜竊罪與盜竊罪所處的刑罰大致是相當的,根據刑法規定,當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種罪名時,依照行為觸犯的數個罪名中法定刑較重的犯罪處罪定刑,而不是實行數罪併罰,因此只能二選一。

一般的入室盜竊罪,會同時觸犯盜竊罪與非法入侵住宅罪,而盜竊罪的處罰力度會相對來說重點。但是盜竊罪有個“數額較大”的要求,以2000元為起點,當小偷盜竊的金額不達數額巨大時,是沒法定盜竊罪的,因此可以定非法入侵住宅罪。

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有疑問,歡迎私聊。


喬也法律


私闖民宅既然是犯罪,那對私闖者採取任何反抗手段都是正當防衛嘍,包括武力。強拆就是最典型私闖民宅犯罪案件。美國有一篇報道: 一個醉酒漢,私闖民房,被用槍擊斃,屬於正當防衛,宣佈無罪。


貢獻淡定


可以這麼理解,按正常來說這是兩罪累加,不是疊加,應該數罪併罰。但司法實踐往往忽略了私闖民宅。另外法律沒有明確賦予房屋主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正當防衛的尺度太難把握,如果在私產內應該賦予無限防衛的權力。其他地方適應正當防衛,這才合情合理。


danieljun


可以理解觸犯兩個罪名,理論上稱為吸收犯,以盜竊罪處理。但是,實際上不能一概而論。

  • 非法入侵他人往宅需以嚴重干擾他人生活,情節嚴重為構成要件。竊取財物的行為已被盜竊罪評價,已不能再次評價干擾他人生活。
  • 盜竊罪觸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時,只有被住宅主人發現,責令其退出,小偷拒不退出時,可能觸犯此罪名。

重要提示:本回答只是提供理論參考,如撰寫論文用,法考時一定以吸收犯答題。


教育與法律之一


刑法中有私闖民宅罪,那麼小偷進民宅偷東西,是否理解成及偷東西有私闖民宅?不可以,因為小偷的目的是通過進入民宅偷東西,所以只能是按照盜竊罪處罰,當然會考慮進入民宅偷東西,會酌情加重處罰。不會疊加“非法侵入民宅罪”。另外刑法中沒有“私闖民宅罪”,非法侵入民宅,和私闖民宅,性質不同。(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王萬東法律服務


你怎樣理解都沒用!法律法官的理解不是你這樣理解你就不再有理,小偷偷你的你都沒道理好說。如果小偷傷了死了你更是要你賠償沒商量!


順德60251376


任何人在沒有得到宅人的邀請或同意進入他人宅內,只要宅主人上訴,就構成了非法闖入他宅罪例。


甘草333999


入室盜竊,其本身就是私闖民宅與盜竊的合罪行為。在事關盜竊行為定性中,分盜竊與入室盜竊兩種罪名,其罪責量刑,後者也是罪大於前者。入室盜竊行為,不僅具有私闖民宅性質,也同時具備對民宅主人構成潛在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正是考量到這些因素,刑法中才區分了盜竊與入室盜竊兩種罪罰,在實際判例中,僅加重了對入室盜竊的處罰,並沒有數罪併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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