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在什麼情況下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婁本帥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後,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故意逃跑的行為,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在量刑上是有加重情節的。那麼,肇事逃逸在什麼情況下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呢?小編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交通警察,做為一名普通司機,談談自己的看法,可能會缺乏準確性。

我認為具有下列情節,可以免除逃逸的罪名,減輕處罰。


1、駕駛過程中,由於行為人疏忽大意,碾壓、碰撞、剮蹭了行人、家禽、寵物、物品,而行為人毫不知覺徑直前行,經調查確屬無故意行為,不屬主觀因素,不應列為故意逃逸,法院在量刑上會有所考慮,減輕其罪責;

2、肇事致人員傷亡,及時撥打了120、122報警電話,確認電話己經打通了,因為一時害怕或有急事需要處理,棄車或駕車離開現場,後又返回事故現場的;

3、肇事致人傷亡,及時撥打了報警電話,怕自己受到受害人家屬毆打,離開現場後又返回的;

4、將受害人送至就醫,後發生了死亡,但及時報了警,怕受報復離開了醫院,應該不算逃逸;

5、荒郊野外,致人重傷在通信聯絡不上的情況下,駕車出去到附近村鎮派出所報警,尋找醫務人員,後又返問事故現場的,不應認定為逃逸;

6、其他原因離開事故現場,主觀故意動機尚不明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有故意逃逸行為,後又主動投案自首的,本著無罪推定的原則,不能輕易認定其是否有逃逸行為。

以上,與交通肇事罪的判罰是有一定區別的,不認定是逃逸,只是減輕罪責的一個條件,於免除刑事處罰並無關聯。上述均屬個人理解,有不當之處,歡迎評論指正。


打開車窗看景色


你的肇事原本也不夠刑責的


關寶慶1


第一看責任是否主要責任以上,第二看人傷是否重傷以上,兩者結合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用戶152474586


在抓不著你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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