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審未開庭維持原判,還能申訴嗎,注意什麼?

向正義出發


能申訴。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刑事案件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有權提出申訴,但請注意期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

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郭廣吉律師


當然能,只要有事實真相證據證明有必要申訴,隨時都可以遞交申訴材料,近幾年改判,糾正,糾錯案件情況發生不少,冤假錯案都進行了國家賠償,雲南女子還受到法官鞠躬道歉 ,但是不能無理取鬧,纏訴,各種各樣不理智的上訪,以一哭二鬧三上吊 ,脅迫犧牲公共利益,公共資源,損害社會,他人達到目的,要實事求是,理智合法程序維護自己權益,謝謝,有不妥之處請見諒,指正。


衣羊羊潮衣庫


申訴。刑事訴訟中的申訴是判決生效後罪犯的權利。與其他訴訟申訴不同的是,可能考慮到罪犯被關押,申訴不便,或因申請影響勞動改造,或對減刑假釋不利,法律特別規定罪犯的近親屬可獨立申訴。


南京徐劍


解釋一下刑事案件二審法院一般是書面審理的,當然如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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