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宏:丟失身份證,11個家庭被騙婚騙財?用法律視角來解讀

引子

王晶在廣東打工,一年回家兩三次,平時把打工賺的錢寄回去給小孩讀書。去年年中,突然接到老公的電話,電話裡面被老公趙鵬罵得狗血淋頭,說王晶瞞著他在外面結了11次婚,要去公安局舉報她“重婚”。

突如其來的電話,讓王晶一下聽懵了,到底怎麼回事?

01 補辦證件 妻子重婚

王晶是一個四川妹子,一直在廣東打工,老公趙鵬是四川籍本地人,1998年結的婚,兩個小孩在上初中,老公在家務農並照顧小孩。

接到老公的電話,王晶心急如焚,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趕緊處理了手頭上的事情,請假回家。見到怒氣衝衝的趙鵬,王晶小心翼翼的問發生了什麼事情,趙鵬才說出事情的來龍去脈。

因為結婚登記證不見了,趙鵬去民政局補辦,結果出人意料,民政局在查詢系統時,發現王晶在2003年至2010年幾年間,已經有11次的結婚離婚的記錄,結婚地點包括江西、湖北、湖南、貴州等幾個省。於是才有了那一通電話。

陳俊宏:丟失身份證,11個家庭被騙婚騙財?用法律視角來解讀

02 遠赴省外 查詢真相

趙鵬對這件事情還是心存疑惑,王晶看老公不放心自己,就和老公商量,找一個比較近的家庭去看一下,那個冒用自己身份的人到底是什麼人?

最近的這一家是貴州農村的一戶人家,輾轉聯繫上了這家人,是一戶姓張的男子,這個男子沉默寡言,對如何與這個叫“王晶”的認識的,不願意多談,只是說這個女子現在已經聯繫不上了,結婚一年多就離了婚。在結婚期間,有一半的時間,這個女子都是在孃家度過的。至於這個女人的真名是誰,是哪裡人,他也不知道。

趙鵬、王晶兩夫妻又去村裡的其他人家瞭解情況,得到的情況大概是:這個張姓男子人比較木訥,只知道幹活,不太懂得和人打交道,30多歲了也找不到媳婦,他的父母很著急,其他的子女都已經結婚成家,只有這個大兒子找不到媳婦,就到處找人張羅。經人介紹,就認識了這位“王晶”,結婚前給了一大筆“彩禮”,結婚後就經常回“孃家“,一去就是一個多月,回來後就就吵架,後來日子過不下去了,就辦理了離婚手續。

村裡人講:這個女人不簡單,結婚後叫張姓男人簽了什麼《婚內財產協議》,把家裡的一些財產給了她,離婚的時候,那個女人又搬出什麼《婚姻法》,說什麼夫妻共同財產,要張家賠她多少錢,農村人又不懂,那女人後面有孃家人做律師的,還說要打官司,農村人哪裡願意惹這個麻煩……本來張家的家庭條件還不錯,只是這個張姓男子人比較老實,這樣結婚、離婚,給了那個女的幾十萬,這個在農村,已經是天文數字了,聽說那個女的,還買了不少的金銀首飾之類的……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03 去民政局 瞭解情況

趙鵬、王晶兩夫妻又去了當地辦理結婚登記的鄉鎮民政局。

民政局就只有幾個人,工作人員說:之前對於結婚登記管理是比較鬆散的,有些根本就不辦結婚證,有的辦結婚證就是叫村裡代辦。後來才統一到鄉鎮辦理,那時候沒有網絡,無法查詢到當事人有沒有結過婚。到了前幾年才有網絡,結婚登記才慢慢開始聯網,但也只是在全省的範圍內可以查詢。

趙鵬、王晶兩夫妻又問工作人員:本人和身份證照片都不相符,你們也給辦嗎?工作人員解釋說:很多人的身份證和現在的樣子有可能有很大差別,再說身份證有的是幾年前辦的,人長相有點變化也很正常,只要對方身份證和戶口薄能對上,我們就會辦理。再說我們的系統和公安局的系統沒連上, 我們也沒辦法判斷身份信息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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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撤銷記錄 困難重重

王晶又去另一個家庭瞭解情況,基本上與前面的過程類似,就是一個設局騙婚騙財的過程:一開始要很多錢做彩禮,結了婚就把財產用法律工具的形式進行約定,然後再離婚獅子大開口要分財產……

自己的身份信息是如何被他人冒用的?

王晶想了很久,終於想起,2000年左右,自己的身份證遺失,自己去補辦了一個,有可能是身份證被人撿去之後冒用了。

王晶向公安機關報了警,公安機關也立了案進行偵查。

王晶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11起結婚的記錄”消除掉,如何撤銷,據說還要去打官司,王晶覺得程序上好麻煩,自己的信息被冒用,“被結婚”的地點在幾個省不同的地方,該如何去進行撤銷,公安系統與民政系統又是不同的單位……

是以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定程序來撤銷?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一條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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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冒用身份信息的案件,警方還在全力偵破中……

撤銷信息的工作,王晶也還在奔走中……

中國的現狀與反思

如果一個普通人,陷入“被結婚”的陷阱,可能就不是一件好玩的事了。近年來,司法實踐中,大量出現利用虛假身份進行婚姻登記的案件,許多無辜者莫名其妙遭遇“被結婚”。

什麼樣的行為才被認定為騙婚?

記者聯合北京國雙大數據公司,以“騙婚、婚姻詐騙、婚騙”等關鍵檢索詞梳理了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截止到2017年6月所有公開的民事判決書。

數據顯示,當事人在訴辯中主張對方“騙婚”的有2532件,涉及騙婚的刑事判決文書有455件,僅有25個案件被法院明確認定被告有“騙婚”行為, 更多案件因為證據不足無法認定。

父母希望子女幸福,有一段幸福美滿的婚姻,故事中的父母幫兒子張羅了一樁婚事,卻被“騙婚一族”利用,騙走大部分家產。

中國的大部分父母,還沒有真正的意識到:如何傳承財富給子女,子女的婚姻風險到底對財富有什麼樣的影響!

什麼安排

可以替兒女

100%守住了財富?

•要保護家族財產,有更好的方法嗎?

•什麼樣的安排,婚前財產不會在婚內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嗎?

•留給子女的遺產,怎樣才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現金傳承,有什麼風險?該如何規避?

•股權傳承,有什麼風險?該如何規避?

•房產傳承,有什麼風險?該如何規避?

•實現婚前財產的工具有哪些?

•不用籤婚前財產協議,避免尷尬,還能讓財產100%歸子女個人,與女婿媳婦無關,如何實現?

•組合法律工具有哪些?

•規劃過程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運用法律工具時,哪幾個字不寫,相當於財產傳承方案沒做?

•如何保障財產工具本身是有效的?

每個父母都需要考慮

人活在世上,有傳宗接代的責任和義務,如何讓子女擁有幸福的婚姻,是每一位父母都要思考的問題。年輕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更多的時候想到的是美好,在愛情面前,看不到風險,但是在現實中,黑暗是真真實實存在的,那就需要做父母的,在不傷子女的面子、保持共贏的情況下,做好全面的風險規劃。

陳俊宏:丟失身份證,11個家庭被騙婚騙財?用法律視角來解讀

即使你不能給子女一雙看透黑暗的慧眼,但是你為子女所做的規劃,讓你的子女即使面對黑暗時,也能從容的走出人生的低谷,迎接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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