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法律」擔心上失信影響開店 主動履行十年賠償款

6月25日,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歷時十年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法律」担心上失信影响开店 主动履行十年赔偿款

2007年8月,石某酒後駕駛無牌證小貨車與騎行的汪某發生相撞,致汪某重傷。汪某在住院期間,石某隻支付了5000元現金,剩餘的醫藥費及各種費用都是汪某的家人支付,石某再未支付一分錢。於是,汪某於2008年一紙訴狀遞至法院,後經法院調解,由石某支付汪某各項經濟損失52900元。判決生效後,石某並未履行賠付義務,無奈之下,汪某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聯繫了石某,石某也表示願意支付賠償款,但暫時沒有能力,法官在走訪調查後的確未發現石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賠償款遲遲不能到位,之後經過申請人的同意,案件被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18年,汪某提出申請恢復執行,執行法官向石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執行法官仍未發現石某可供執行的財產,後依法將石某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官多次聯繫石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性,闡述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後果,石某依然沒有任何行動。

正當執行法官犯愁時,石某主動聯繫了執行法官,稱自己最近開了店面,擔心自己是失信人員辦不了營業執照,要求主動履行義務,且其已經與汪某溝通,先支付其3萬元,剩餘的下個月之前履行完畢,希望法院解除自己的失信“黑名單”。

當天下午,在法院調解室內,石某將3萬元交到了汪某手裡,並承諾剩餘的下月之前一定償清,石某告訴汪某,對於給汪某造成的傷害,自己內心一直十分愧疚,希望能夠得到汪某諒解。汪某也表示願意原諒石某,同意將其失信名單解除,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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