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欠款未還引矛盾 執行法官釋法明理促和解

「法律」欠款未还引矛盾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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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在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多次調解下,沈某將現金4000元當場支付給冀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功執結。

「法律」欠款未还引矛盾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2015年3月,沈某與冀某通過他人介紹相識,後冀某為沈某經營的裝潢公司運送黃沙、水泥。經結算,冀某尚欠沈某4000元。沈某多次催要錢款無果,便將冀某起訴至霍邱縣法院,雙方經法院調解自願達成還款協議。還款期限到後冀某仍不還款,沈某到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瞭解到冀某原來每月在陸續還款,但申請人沈某曾因為要款去冀某公司張貼過海報,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為此,執行法官多次約談雙方當事人化解矛盾,並告知冀某若拒絕還款,法院將採取相應強制措施,到時候更會影響其公司運作。

冀某終於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將4000元現金支付給沈某。沈某也為之前自己的行為向冀某道歉,雙方握手言和,至此該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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