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住房公積金被凍結 失信人主動現身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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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在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沈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達成執行和解,隨後,沈某主動將自己的退休公告提供給執行法官,以方便執行法官依法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住房公积金被冻结 失信人主动现身求和解

2016年6月,沈某以承包工程為由向王某借款50000元,雙方約定月息1.5%。借款到期後,王某多次催要,沈某以工程未開工為由拒絕履行償還借款。無奈之下,王某將沈某訴至霍邱法院,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沈某償還王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沈某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王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霍邱法院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沈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對於法院的通知,沈某依然以承包工程失敗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通過財產調查,執行法官瞭解到沈某系某單位工作人員,每月都有工資收入,當執行法官上門凍結沈某的工資賬戶時發現沈某的工資已被其他法院凍結。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法將沈某的住房公積金凍結。

住房公積金被凍結之後,沈某知道再也無法逃避,在與執行法官聯繫後,沈某決定主動履行還款義務。9月29日,王某與沈某達成執行和解,沈某主動配合執行法官提取自身名下住房公積金存款50000元用以償還債務,下餘12000元利息雙方約定於2019年年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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