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通過網絡委託,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成功扣劃被執行人李某銀行賬戶存款65500元,至此,趙某與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20萬元案款全部到位,案件也隨之圓滿執結。
2017年1月,李某以經商為由向趙某借款33萬元,借款到期後,趙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以該筆借款系生意入股資金為由拒絕償還。無奈之下,趙某將李某訴至霍邱法院,霍邱法院依法判決後,李某不服判決向六安中院提起上訴,經中院調解,雙方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協議約定李某於2017年10月1日前還款20萬元,於2018年年底還清下餘借款及利息。還款協議第一項到期後,李某仍拒絕償還約定的20萬元,趙某遂向霍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霍邱法院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對於執行法官的通知,李某既不履行還款義務,也不如實申報財產。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依法凍結了李某在廣東天河的銀行賬戶,併成功凍結存款65512元。隨後,鑑於李某抗拒執行的行為,執行法官依法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霍邱法院接二連三的強制執行措施讓李某後悔不跌,為了儘快結束案件,李某主動償還趙某借款135000元,下餘的65000元李某請求執行法官依法扣劃。為了使案件儘快了結,執行法官通過網絡委託廣東省天河區人民法院對該筆存款進行了扣劃,8月9日,65500元案款成功扣劃至霍邱法院標的款專戶,案件隨之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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