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制执行临身才后悔 失信人主动偿还借款20万元

8月9日,通过网络委托,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存款65500元,至此,赵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万元案款全部到位,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

「法律」强制执行临身才后悔 失信人主动偿还借款20万元

2017年1月,李某以经商为由向赵某借款33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李某以该笔借款系生意入股资金为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赵某将李某诉至霍邱法院,霍邱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不服判决向六安中院提起上诉,经中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于2017年10月1日前还款20万元,于2018年年底还清下余借款及利息。还款协议第一项到期后,李某仍拒绝偿还约定的20万元,赵某遂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霍邱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李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在广东天河的银行账户,并成功冻结存款65512元。随后,鉴于李某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霍邱法院接二连三的强制执行措施让李某后悔不跌,为了尽快结束案件,李某主动偿还赵某借款135000元,下余的65000元李某请求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为了使案件尽快了结,执行法官通过网络委托广东省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笔存款进行了扣划,8月9日,65500元案款成功扣划至霍邱法院标的款专户,案件随之圆满执结。

「法律」强制执行临身才后悔 失信人主动偿还借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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