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男子爲躲債務外出務工 被拘後主動要求還款

「法律」男子为躲债务外出务工 被拘后主动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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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申請執行人徐某告訴執行法官,尹某欠他的80000元已全部收到,這意味著徐某與尹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完美落幕。

「法律」男子为躲债务外出务工 被拘后主动要求还款

2013年5月2日,尹某以做生意為由向徐某借款80000元,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該款經徐某多次催要未果,徐某向霍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開庭審理後,法院判決尹某向徐某還本付息,但是尹某拒絕還款,後從徐某處得知,為躲避債務,尹某已前往江蘇省宜興市務工。判決生效後,徐某向霍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繫到尹某,並通過郵寄的方式成功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材料,但是尹某以家庭困難為由拒絕還款,而執行法官從尹某的鄰居口中瞭解到尹某是有能力償還債務的。9月17日,執行法官從徐某處獲取到尹某在江蘇省宜興市某電子配件廠打工的信息,執行法官決定當日就前往宜興拘留尹某。

9月18日上午8點左右,等待多時的執行法官將前來上班的尹某給逮個正著,隨後執行法官將尹某帶到宜興市人民法院與等在那裡的徐某協商解決問題,但是尹某油鹽不進,即使徐某放棄利息也不願意還款,執行法官遂決定將尹某拘留15日。

在送拘的路上,尹某主動向執行法官表示願意還款80000元,尹某打過幾個電話後,徐某提供的賬戶就收到80000元,至此徐某與尹某歷時5年的民間借貸案件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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