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民間借貸起糾紛 法官調解促執行

「法律」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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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申請人李某與被執行人熊某、張某一起來到霍邱縣人民法院的調節室內,雙方共同簽下執行和解協議。

「法律」民间借贷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执行

2018年4月2日,李某與熊某、張某因民間借貸糾紛,在霍邱法院起訴立案。經法院審理,熊某、張某應在判決書生效後的五日內將16萬元借款及利息全部償還於李某,但熊某、張某並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多次催要款項無果,李某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首先向被執行人熊某、張某郵寄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法律文書。對於法院的通知,其二人一直未有任何回覆。經過執行法官一番調查,得知其二人系夫妻關係並與二人取得了聯繫,熊某在電話中表述,其二人現在一下無法拿出16萬餘元償還於李某,能否將所欠款項分期償還,因二人家裡的房子正在拆遷,待拆遷款到賬之後,便將所欠款項一次性償清。經過一番思慮後,為了案件的進展,執行法官與申請人李某進行聯繫,將熊某的想法告知李某,並從中調解。經執行法官一番耐心調解,李某明確表達願意與熊某、張某達成和解。

11月27日,李某與熊某、張某來到法院並如約簽下和解協議。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終於有了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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