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律”重視校園暴力!

10月12日,雲南宣威初二女生劉某仙因遭受校園暴力服毒藥自殺。劉某仙的姐姐告訴新京報記者,國慶假期結束後,她一直不敢去學校,說有同學要打她。記者從校方打人學生錄的口供得知,打人者對受害者施暴的原因僅僅是因為看她走路不順眼。

校園暴力造成的悲劇不少,已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了。校園暴力對學生心理造成的傷害就像夢魘一樣,是伴隨一輩子的事情。這種陰影引發的邊際消極因素是旁觀者永遠感受不到也想象不到的。他們在最美好的年華里沒了陽光的照耀,有的只是冰冷和黑暗!笑容、尊嚴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很陌生的東西。我們過的正常生活限制了我們對那些活著就已經竭盡全力的困境的想象!

請“法律”重視校園暴力!

沒有哪個專家對校園暴力產生的惡性影響的研究會超過親身經歷的本人!請專家們跳出你們溫暖的“學術象牙塔”,校園暴力帶來的社會消極效益是很明顯的。前不久,發生了一起校園殺人事件,一位曾在中學遭受過校園暴力的罪犯因早期埋下的心理積怨爆發,回到學校後殘忍地殺死了多名學生,砍傷的學生更是不計其數!

經瞭解,美國有很多名持槍襲擊校園的罪犯早年也曾遭受過校園暴力。善良沉默的學生遭受校園暴力,會選擇忍氣吞聲,最終傷及自己或選擇“離開這個冰冷的世界”,施暴人仍然正常生活!(我們可愛的法律喜歡保護“未成年人”) 有一些受害者很有可能把這些消極積怨發洩到社會上,是很可怕的。

強烈建議對施暴者進行說教以及短期拘留,如有第二次,追究其家長和施暴者的法律責任!並讓校方警方以及雙方家長當面協調,防止此類惡性事件繼續發生!未成年人保護法,絕對不是保護“渣滓”的!

請“法律”重視校園暴力!

拋開一切大道理,其實每個人心中內心最堅不可摧卻又不敢在公開場所說出來的真理就是,你扇我一耳光,你也應該被扇一耳光! 要是有人說出來,別人扇你,你應該原諒他。那好,朋友,請你去嘗試一下,你的無知在於在溫暖中呆慣了,不知道什麼是寒冷!

校園暴力必須由法律來下狠手!不然少不了悲劇和令人絕望的“現實”,那就是受害者受傷害,施暴者仍然安然無恙!如是這樣,這是在逼著受害者的家長成為執法者!

對於受害的學生來說,過正常人的生活真難,看見陽光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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