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迴歸普通白酒?茅臺國宴商標不通過起訴被駁回

茅臺 “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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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茅臺集團不太太平,接連出現不利集團發展的情況,先是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因受賄被審判,又是相繼與“國酒茅臺”和“國酒家宴”兩塊商標失之交臂,被打回“貴州茅臺”的原型。

国酒茅台回归普通白酒?茅台国宴商标不通过起诉被驳回

茅臺的商標之路

國酒茅臺”商標申請失敗之後,貴州茅臺已放棄使用“國酒”。目前,商品包裝和經銷商店面的“國酒茅臺”正在被“貴州茅臺”所代替。

但貴州茅臺仍在“惦記”著“國字頭”商標,早在2002年10月11日,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茅臺集團”)就申請註冊了“茅臺國宴”商標(第3333017號)。

然而,2003年5月,這一申請就被駁回。此後茅臺集團並不甘心,開始了複審拉鋸。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一直到201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圍繞這個商標做出了2次駁回複審、5次不予註冊複審。

2016年,茅臺集團將商評委告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近3年的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茅臺集團的起訴。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了這份一審判決書。

“茅臺國宴”商標未予註冊的理由很簡單,其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和第(八)項:

“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

判決書顯示,針對商評委不予註冊的複審決定,茅臺集團起訴稱:“茅臺”酒曾多次作為國宴用酒展現在重要的歷史舞臺上。訴爭商標是原告專門針對國宴提供的茅臺酒申請註冊的商標,使用在含酒精液體等商品上,不會使得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品質等特點產生誤認,也不存在不良影響。

為此,茅臺集團提交了多份證據,證明茅臺酒曾作為國宴酒的材料,其中包括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的《國酒茅臺史畫》中收錄的多張茅臺酒作為國宴用酒的照片,以及2013年7月1日北京電視臺科教頻道播出的《非常記憶親歷國宴》視頻,其中提及茅臺作為國宴用酒的事件。

但這些並未說服法院,法院同樣認為,“茅臺國宴”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的規定。

法院認定的理由有兩個:

“國宴”含義為國家

元首首腦招待國賓或在重要節日招待各界人士而舉行的隆重宴會。茅臺集團提交的證據雖然可以證明茅臺酒曾多次作為國宴用酒,具有較高知名度,但“茅臺國宴”若作為商標註冊使用在酒類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原告的相關產品為國宴專用酒,從而對其品質、等級等特點產生誤認。

同時,將包含“國宴”的訴爭商標註冊在酒類商品上並享有專有使用權,對其他同業經營者亦有失公平,對公共利益易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因此,從避免帶有品質指示性的含“國”字商標氾濫以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角度,商評委認定訴爭商標並無不當,法院予以支持。

在中國商標網上,帶有“國宴”的申請註冊商標有108個,其中相當部分為酒類產品。也不乏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酒企申請的“國宴汾酒”。當然汾酒註冊國字頭的商標也是通過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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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的處境

其實白酒行業的業態還是較為傳統,與其他行業五花八門且不斷推陳出新的營銷手段不同,白酒行業的營銷手段一直難有大的變化。因此,一個白酒產品本身的歷史積澱在營銷中就顯得格外重要。如果能成功把“國”字加入到商標裡,特別是直接拿下“國酒”這樣的醒目商標,會大大降低企業擴張過程中的品牌傳播成本。

失去“國酒”加持,貴州茅臺的未來之路又在何方?市場和股市向來最敏感,中秋前夕,茅臺在白酒市場單價下降百元左右,一是商家急於出貨,二則也是白酒多年“旺季不旺”正常表現,茅臺集團自我控價,讓近乎失控的貴州茅臺理性迴歸正在發揮作用。

国酒茅台回归普通白酒?茅台国宴商标不通过起诉被驳回

茅臺酒是公認最貴的白酒,且一直銷售緊俏,目前已經成為集消費品、奢侈品、投資品三位於一體的高檔白酒。在政務消費轉為商務消費的當下,受消費引領作用影響,無論是民用市場還是禮品市場,從上到下受到追捧。其股價和終端售價相互推動,導致價格一路走高。

業內人士指出,貴州茅臺盤踞“中國第一高價股”的位置已久,究其營銷奧秘,在於打著“愛國”、“民族品牌”的旗號,善於講故事。不能否認,茅臺確實用他的品質,他的釀酒工藝,文化深深的打動了消費者,在現代的產品宣傳上,某些噱頭的確很難去考證,但是最終是什麼打動了我們?這還有待我們自己反思。近些年來茅臺酒的醜聞頻頻出現在大眾視野,要想保持住人們心中“國酒”的地位,還是打鐵需要自身硬啊,不僅要自身產品質量過關,還要把企業完善健全才行!

国酒茅台回归普通白酒?茅台国宴商标不通过起诉被驳回

商標之談

其實小編想說的是茅臺其實一直以來給我大眾的第一印象就是“國酒”了,不管有沒有這個商標,上至八十歲老奶奶下至八歲孩童提起白酒第一個想起來的就是茅臺,足以見得茅臺在國人心中的地位。茅臺的白酒足以令國內其餘白酒品牌望其項背,真正的國酒顧名思義就是國之酒、國人之酒,它代表的是中國。所以要想讓所有人都認可你,首當其衝的就是要保證質量,當國家認可你、百姓相信你的時候你就是國酒,那時候有沒有這個商標也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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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很多人問為什麼國字頭商標的註冊這麼困難,強如茅臺這麼多年都被一次一次的駁回呢?官方點說是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其實就是帶了“國”字會讓大家更相信且更具購買力,對其他同類型品牌不公平,所以茅臺的“國”字頭商標一直不通過背後其實也有其他知名品牌的舉報和投訴的。

2012年7月,茅臺集團申請註冊的“國酒茅臺”商標獲得初審通過,但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工商總局商標局收到了多家酒企提交的異議書近百份。

汾酒:“如果駁回異議,我們繼續申訴。(還要再申請複議?)對,複議!”

五糧液:“我們相信國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註冊的裁定。”

其實商標法裡也有規定的,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應該具備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不得與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權利衝突。另外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解的,就會被否定,不允許註冊為商標。國酒茅臺本身可能不具備顯著性,另外容易導致他人產生誤解,認為這是國家級別、國家標準的,誤解國酒是中國最頂級的,所以這樣的商標是不會被批准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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