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紅樓夢》王夫人敢直接把賈母指派給寶玉的晴雯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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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王夫人攆走晴雯是先斬後奏。她害怕晴雯把寶玉帶壞了。這是她直接攆走晴雯的主要原因?

晴雯在她眼裡就是個狐狸精,壞女人。

她最看不慣妖豔型女孩。有勾引寶玉的嫌疑。金釧之死就是例證。金釧就是因為一句話,被王夫人逼死的。王夫人是個狠角色,剛愎自用。她不重事實,只憑感覺。誰會舔狗她喜歡誰。正直無私,聰慧率真的晴雯就成了王夫人自以為是的犧牲品。

至於賈母方面,她再動心思應付。雖然賈母是老佛爺,可畢竟她是當家人。

大家族要的就是臉面,婆媳之間可以私底下下絆子,但是表面上還是一團和氣,母慈子孝。賈母和王夫人就是維持著表面的和氣。

所以說王夫人攆走晴雯就是不對,也是對的。因為沒有人會給王夫人打分,判斷她的是非對錯。即使是賈母,也不會公開指責兒媳婦。





夢醉江南三月天


睛雯曾是賈母身邊的人,既然指派給寶玉,就不屬管束範圍,不象鴛鴦,損己利益,難以容忍,如賈赦討鴛鴦作妾,絕不會答應。另則寶玉和王夫人是直接關係,有些事要顧及王 夫人臉面,不去過問插手,不可能為一個下人去得罪兒媳婦,王夫人也有數這點,先斬後奏,攆走再說。


趙涵智爺爺


我是瀟湘竹48,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題主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細審問題可知,題主疑惑的是兒媳婦王夫人何以“”不請示婆婆賈母而“直接”把賈母派給寶玉的晴雯攆出去?

王夫人不請示賈母私自攆走晴雯,表面上看來只是一個在榮國府無足輕重的丫鬟的去留生死而已,無關貴族家庭生活的大局。

事實上,這個事件隱藏著幾乎可以涵蓋整部《紅樓夢》內容的無比豐富的信息——它是小說故事主線之一寶黛愛情悲劇的預演;它同時暗示了賈母、王夫人婆媳兩代榮國府女主人在府內實際影響力此消彼長的態勢變化。

若想辨析清楚晴雯被攆事件隱含的多方面內蘊,我們須從幾個角度來考察:

1.王夫人“有沒有權力”攆走晴雯?

2.王夫人為什麼“敢”攆走晴雯?

3.王夫人為什麼“一定要”攆走晴雯?

我們先辨析第一個問題,王夫人有沒有權力和資格攆走晴雯?

一、王夫人是無權攆走晴雯的,如果上綱上線的話,王夫人此舉觸及了古代“孝道”的紅線,堪稱忤逆不孝。

1.古代禮法首重“孝道”,推崇為至高的道德倫理準則:“百善孝為先”。

前有古人所編“二十四孝”故事;《紅樓夢》成書時有清康熙年間李毓秀所作《弟子規》,乃七八歲兒童入學開蒙讀物,其中寫道:

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事雖小,勿擅為。苟擅為,子道虧。……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謹為去。

因此,從“孝道”來看,攆晴雯雖是小事,但王夫人卻不可“擅為”。

雖然從根本上來說,晴雯、金釧、鴛鴦、襲人等都是榮國府的女奴,但王夫人有權把金釧打一巴掌攆出去,卻不可以擅自做主攆晴雯。

因為金釧是王夫人自己的丫鬟,她有權處置;而晴雯原是賈母的丫鬟,後來被派去寶玉房中,屬於“長者賜”。哪怕僅僅出於對長輩的孝順尊敬,也要有所優待,不可欺辱,更不能不請示長輩擅自攆走,否則即是對賈母的“大不敬”

再看一個“長者賜”的例子就很清楚這一點了。

第六十九回中,賈璉從平安州辦事回來,賈赦為了獎勵他,將自己房中一個丫鬟秋桐賞他為妾。

秋桐自為系賈赦之賜,無人僭她的,連鳳姐、平兒皆不放在眼裡,豈肯容她。

秋桐之所以敢自大張狂,就因為她是長輩賈赦“”給賈璉的妾。

哪怕是賈母房中的丫鬟,在年輕主子面前也是很有地位的。第七十二回中,賈璉回到家,恰巧鴛鴦在房中,

至門前,忽見鴛鴦坐在炕上,便煞住腳,笑道:“鴛鴦姐姐,今兒貴腳踏賤地。”鴛鴦只坐著,笑道:……

你看,年輕主子賈璉“煞住腳”“笑道”、把鴛鴦來自己院裡比為“貴腳踏賤地”;而女奴鴛鴦的反應呢,不但不行禮,反而“只坐著”與還站著尚未落座的賈璉說話。

賈璉和鴛鴦之間怎麼不論主奴尊卑了呢?根本原因在於鴛鴦是榮寧兩府老祖宗賈母身邊的首席大丫頭。賈璉對她的禮待就意味著對賈母的孝敬。

第二十四回中,因賈赦生病,賈母打發寶玉去看望:

(寶玉)先述了賈母問的話,然後自己請了安。賈赦先站起來回了賈母話,……邢夫人見了他來,先倒站起來,請過賈母安,寶玉方請安。

寶玉一個晚輩來看望,伯父伯母為什麼要站起來請安回話呢?也是因為寶玉這時候代表的是賈母,他來看望就好比“賈母親臨”一樣,兒子兒媳當然要站起來回話。

2.凡是賈母身邊的或者賈母派出去的丫鬟,都會“僕隨主貴”,理應受到格外的禮遇。

這個規矩連下人都懂,且看第六十三回中,林之孝家的帶人查夜,聽到寶玉喊襲人的名字,就教訓道:

我聽見二爺嘴裡都換了字眼,趕著這幾位大姑娘們竟叫起名字來。雖然在這屋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還該嘴裡尊重些才是,……便惹人笑話,說這家子的人眼裡沒有長輩。……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的貓兒狗兒,輕易也傷它不得,這才是受過調教的公子行事。

雖然晴雯、襲人在寶玉屋裡服侍,但是“人事編制”不在寶玉這裡。

晴雯是賈母派來的,到底是老太太的人;

襲人原來也是賈母派給寶玉的,但自從襲人投靠王夫人後,王夫人私下從自己月例銀子中撥了二兩一吊錢給襲人,所以襲人

到底是太太的人

連老太太、太太屋裡的貓兒狗兒都不可輕易傷害;對於晴雯、襲人,寶玉直呼其名都是不知禮,要尊稱“姐姐”,否則就是眼裡沒有長輩,就是不孝!

俗話說“不看僧面看佛面”,攆晴雯就是打臉賈母。下人都明白的規矩,難道榮國府主母王夫人不懂嗎?

3.從王夫人攆走晴雯的過程來看,她知道自己無權處置晴雯,知其不可而為之,實屬“不孝”。

生活在現代的人們幾乎無法想象,在禮法森嚴、講究規矩的古代貴族之家,王夫人私攆晴雯之舉是何等的忤逆不孝。

首先,就如林之孝家的所說,晴雯“到底是老太太的人”,所有權屬於王夫人的婆婆賈母,她無權處置。

對於王夫人來說,同樣的道理,老太太房裡的貓兒狗兒都不可輕易傷害;更何況是一個活生生的、深受賈母看重的晴雯呢!

王夫人讓人將病重的晴雯扒了衣服拽出去,致其最終死亡。這個情節不但表現了王夫人的殘忍狠毒、漠視生命,也反映出她對賈母的“孝順”是偽裝的,她對賈母是陽奉陰違的。

其次,從賈母的語意可知,晴雯是賈母為寶玉選中的妾侍。

在王夫人藉機向賈母彙報如何發落晴雯時,賈母說了這樣幾句話:

但晴雯那丫頭,我看她甚好。怎麼就這樣起來?我的意思,這些丫頭的模樣、爽利、言談、針線皆不及她,將來只她還可以給寶玉使喚的。誰知變了。

賈母的意思非常明確,晴雯是她取中的,給寶玉預備的妾,而且是唯一的人選。

但是,王夫人口中的晴雯“病不離身”“分外淘氣”“懶”,還得了“女兒癆”!

“誰知變了”,賈母這句話意味深長。對於王夫人的藉口,她是不信的。但是,在王夫人口中,晴雯“變了”;自己對寶玉妾的安排,經過王夫人的操作,“變了”。

對於這個無可挽回的既定事實,賈母只能無奈接受。

再次,從王夫人私攆晴雯的過程來看,她是經過深思熟慮、精心安排的。目的就是先斬後奏,迫使賈母接受既定事實。

王夫人決心要攆晴雯,但她不會先請示賈母然後再去辦。

為什麼呢?

她擔心賈母一旦事先得知消息,就像當初不許賈赦要鴛鴦那樣,同樣不許她攆走晴雯,礙於“孝道”,王夫人也不好明著抗拒賈母的意志。

所以這位“天真爛漫”的王夫人是特意不請示賈母,而且處心積慮瞞著賈母先攆走晴雯,形成既定事實,才等了一個賈母正在歡喜不好發作的機會“趁便”回了賈母。

我們來看一下王夫人攆晴雯的三個階段:

(1)當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誹謗晴雯時,王夫人已經起意要攆晴雯了。

但她聽了晴雯的自辯之詞以後,意識到無憑無據攆走賈母安排到寶玉房中的人在禮儀規矩上實在說不過去,同時也為了穩住晴雯,她這樣說道:

“既是老太太給寶玉的,我明兒回了老太太,再攆你!”“等我回過老太太,再處治她!”

(2)忍耐過中秋節以後,王夫人馬上親自到怡紅院查人,攆走了晴雯、芳官、四兒。

王夫人攆走晴雯請示賈母了嗎?

很顯然,並沒有。

當時晴雯病倒在床,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弱息懨懨,被兩個僕婦拉下來攆了出去。本來就奄奄一息,又受了如此冤屈,再加上無人照料,晴雯很快夭亡了。

(3)造成既定事實後,王夫人才告訴賈母,而且滿嘴謊言。

(王夫人)見賈母喜歡,便趁便回道:“寶玉房裡有個晴雯,那個丫頭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間,病不離身。我常見她比別人分外淘氣,也懶。前日又病了十幾天,叫大夫瞧,說是女兒癆,我就趕著讓她下去了。若養好了也不用叫她進來,就賞她家配人去也罷了。”

“俗話又說女大十八變。況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調歪。老太太還有什麼不曾經驗過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這件事。先只取中了她,我便留心。冷眼看去,她色色雖比人強,只是不大沉重。”

歸納起來,王夫人誣陷了晴雯四重罪,每一項都是鬼話。

第一重罪是病不離身。晴雯一向使力不使心,身體健康得很。

第二重罪是懶。賈母一向不穿別人做的衣服,晴雯的針線活是榮國府翹楚,自然賈母的衣服都是晴雯的手筆。

第三重罪是晴雯得了“女兒癆”。女兒癆是傳染病,為了怡紅院眾人尤其是寶玉的健康,自然要把晴雯隔離出去。事實上晴雯只是普通病症,好好調養自然就好。

第四重罪是“分外淘氣”“調歪”“不大沉重”。其實就是說晴雯是狐狸精,勾引寶玉。這真是天大的冤枉!晴雯雖然風流靈巧,但在與寶玉的關係上絕對是清清白白的。

但是,事已至此,賈母只能用一句意味深長的話——誰知變了——來含蓄表達自己的不滿。

二、為什麼賈母不能挑明王夫人的謊言呢?並非僅僅是維持貴族世家“婆慈媳孝”的體面,實在是賈母出於多重考慮而有難言的苦衷,而這,就是王夫人“敢”攆走晴雯的底氣所在。

首先,賈母要為黛玉計深遠,如果“木石前盟”實現,王夫人是寶玉的親生母親,則王夫人和黛玉就是新一輪的婆媳關係。為了黛玉的未來,賈母不能也不敢在明面上得罪王夫人,以避免將來黛玉在家庭關係中陷入更大的危局。

在賈母看來,“兩個玉兒成雙對”,黛玉嫁給寶玉是最理想的結果。

《紅樓夢》的時代是以男權為中心的,僅在婚姻方面男女兩性就非常不平等。女性只能從一而終,男性卻擁有法律賦予的納妾特權。

賈母深知男人薄情逐性的德性,就像她勸鳳姐時說的:

“小孩子們年輕,饞嘴貓似的,哪裡保得住不這麼著。從小世人都打這麼過的。”

賈母自己也是這種妻妾制度的受害者,據探春理家查對賈代善妾侍喪葬費時所說,可以判斷出賈代善至少有六個妾。

賈母曾說自從她嫁入榮國府,“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著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這些事必然也少不了後宅常見的爭風吃醋、陰謀算計。

雖然現在賈母在榮國府榮耀風光,但遙想當年,賈母也沒少因為這些事情傷心流淚氣惱吧。

由自身的生活經驗出發,賈母不希望自己疼愛的黛玉也陷入這種婚姻困境。在她看來,憑著寶玉對黛玉的深情,哪怕寶玉按照傳統規矩納兩個妾,他也會疼愛黛玉,護她周全。

在這個問題上,就連家生子丫鬟紫鵑在榮國府這個大環境中,耳濡目染之下也對此認識深刻,因此她勸說黛玉道:

無父母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人?趁著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稱心如意呢!公子王孫雖多,哪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要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為妾為丫頭反目成仇的。若孃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罷了!早拿主意要緊。姑娘是明白人,豈不聞俗語說“黃金萬兩容易得,知音一個也難求。”

連紫鵑都明白的道理,聰慧敏感如黛玉如何不知?久經世故如賈母如何不曉?

賈赦、賈璉、賈珍、薛蟠等等,身邊到處都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可是,賈母、黛玉、寶玉有什麼辦法嗎?沒有。明清法律規定:子女婚姻由父母做主,父母不存由祖父母做主,祖父母不存由外祖父母做主。

黛玉父母雙亡,又無祖父母,她的婚事自然賈母可以做主;可是,寶玉的婚姻卻只能由父母賈政、王夫人做主,賈母只能建言而無決定權。

有人說賈母可以用“孝道”逼迫賈政做主寶黛婚姻,王夫人必須“從夫”接受,哪裡需要考慮王夫人的意願呢?

從理論上來講沒錯、可行!但是,放在實際的家庭關係中是完全行不通的!

就算用這種方式促成了寶黛的婚事,王夫人難道不是黛玉的婆婆嗎?賈政可以時刻關注王夫人有沒有給黛玉磨折嗎?

所以,持這種論調的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就是完全沒有大家族生活經驗的無稽之談!

畢竟,黛玉如果真的與寶玉成其夫婦,她每天都要面對的是如何孝敬婆婆王夫人,而不是難得一見的公公賈政啊!

所以,你覺得賈母能因為晴雯的去留與王夫人較真嗎?

其次,王夫人是元春的親生母親。元春是皇帝的貴妃,是當前賈府的榮耀與靠山。

雖然說元春由祖母賈母撫養長大,祖孫感情深厚。

但王夫人畢竟是元春的親生母親,母女之情乃人倫天性,王夫人對元春的影響不可小覷。

拿寶玉婚事來說,元春夾在祖母與母親之間左右為難。

受王夫人影響,元春更傾向於寶釵。但元春在不明瞭祖母意願的情況下,並沒有選擇明確指婚,而是通過賞賜給寶玉、寶釵同樣的端午節禮來試探祖母的反應。

賈母馬上安排寶玉進宮面見元春:

明兒叫你一個五更天進去謝恩呢。

寶玉應該明確告知了姐姐自己對黛玉的情意。

我們可以看到,從二十九回至八十回,元春再也沒有任何關於寶玉婚事的表態,這說明元春很在意與祖母和弟弟的感情;也反映了元春身處祖母與母親的夾縫中的兩難心理。

元春是後宮貴妃,對賈府來說意味著皇權。賈母雖然對元春有養育之恩,但也有君臣之分。

出於對元春身份的尊重,賈母也必須對兒媳王夫人假以辭色。

所以,你覺得賈母能撕破臉皮對王夫人較真嗎?

再次,就像紫鵑所說,如果孃家有人有勢,夫家包括婆婆自然要對其尊重有加。

王夫人的孃家兄長王子騰是“賈史王薛”四大家族中權位最高的實權大人物。

就目前賈府的情況而言,在朝廷上並無實權。

寧國府賈珍襲了三等將軍但無軍權,賈蓉捐了個龍禁衛的虛銜。榮國府賈赦襲了一等將軍也無實際職務;賈政由工部員外郎升任學政,品級不高;賈璉捐了個同知。

王子騰一路高升,青雲直上。由京營節度使升九省統制,又擢九省都檢點,一品大員,手握軍權。

甚至元春的封妃以及在後宮的榮寵也需要舅舅王子騰在前朝的助力。

所以,賈母就算再喜愛晴雯,能為她與王夫人撕破臉嗎?

綜合以上三個原因,王夫人算定了賈母不會因為晴雯真的翻臉,所以,她才“敢”攆走晴雯,因為她對這一行動的結果早已成竹在胸。

第三,王夫人為何一定要攆走晴雯呢?“晴有林風”,王夫人對晴雯的態度事實上影射了她對黛玉的態度。攆走晴雯只是前奏,是棄黛取釵的一次預演;也是王夫人即將全面奪權的先聲。

王夫人雖然是榮國府名義上的女主人,但由於“孝道”的壓制、又兼賈母在榮寧兩府老祖宗的家族地位,在很多事情上並不能彰顯出當家主母的威權。

尤其是寶玉的讀書科舉和婚姻二事,關係到王夫人的根本利益,賈母的插手使她深為不滿。

在王夫人看來,正是由於賈母的寵愛,寶玉才得以在內帷廝混,不把心思放在學業仕途上;在“金玉良姻”上,也是由於賈母對黛玉的支持和寶玉對黛玉的感情,致使二寶婚姻遲遲沒有進展。

這種局面必須改變!

畢竟七十回以後,寶釵已經20歲了,已經逼近明清時期官方法律和民間習俗都認可的女性婚齡上限,馬上步入“老女”(古代對20以上未婚女的歧視性稱呼)行列,即將淪為23歲未嫁女傅秋芳的窘境,被旁人指點笑話!

攆晴雯正是王夫人改被動為主動,全面奪回自己榮國府女主人權力的一次大膽進攻。

我們先來梳理一下以賈母為首的寶黛派和以王夫人為主的二寶派,婆媳之間圍繞著“金玉良姻”和“木石姻緣”展開的你來我往、不動聲色又直指要害的博弈過程:

1.第三回中,賈母把黛玉接入榮國府,與寶玉住在碧紗櫥裡外間。之後又把迎春、探春、惜春挪到王夫人院裡,形成寶黛獨處的局面。

2.第四回中,薛姨媽即攜寶釵住進梨香院。第八回中即通過二寶互看金鎖、通靈玉開始傳出“金玉良姻”的風聲。(注意:是寶釵主動提起看通靈玉的)

3.第十七回中,有人通知薛姨媽搬家,為剛買來的小戲子們騰出梨香院。(下命令的人為賈母無疑)用意在於逼薛姨媽母女回自己家。

4.薛姨媽裝傻充愣,又搬入榮國府東北上另一個小院。

5.第二十二回,賈母特意為寶釵過生日,暗示15歲的寶釵已經及笄,薛姨媽應該攜女搬回自己家,以便有人家求婚。

6.第二十八回中,王夫人請動強大外援貴妃元春,通過賜二寶同樣禮物的方式含蓄表達對寶釵的支持。

7.第二十九回中,賈母借清虛觀打醮之機,當眾拒絕張道士所說“十五歲的小姐”,併為寶玉婚姻定調:和尚說了寶玉命中不宜早娶。

(三十二回寶玉對黛玉說“你放心”,三十四回派晴雯送黛玉舊帕,三十六回寶玉因齡官、賈薔而“情悟”,通過夢話拒絕金玉配)

8.第三十八回,在寶釵的操作下,湘雲本來只需二三兩銀子的詩社東道辦成了需費二十多兩銀子的螃蟹宴。(寶釵的用意在於增加榮國府上下人等的好感)

9.第四十回,賈母兩宴大觀園以為回席。

10.第五十回,賈母通過賞寶琴鳧靨裘和問生辰八字提示薛姨媽自己實在看不中寶釵。(寶琴進京是四家結伴而來,賈母已經知道寶琴進京為了完婚;而且一來就讓王夫人認了乾女兒,寶琴可以參加賈府祭宗祠,算寶玉的妹妹,怎麼可能嫁給寶玉。)

11.五十四回,賈母借“掰謊記”含沙射影譏諷寶釵“見了清俊男子就想起終身大事”“鬼不成鬼,賊不成賊”。

12.五十五回,王夫人借鳳姐生病的機會,任命李紈、探春、寶釵管家,明確把寶釵當作準兒媳培養。

13.五十七回,紫鵑一席話使寶玉死了半個。整個事件過程中作者未寫王夫人隻言片語,這種“不寫之寫”頗堪玩味。王夫人顧及到寶玉性命不敢再輕舉妄動,但她實在厭憎黛玉,憋了一肚子火無處發洩。

14.六十三回,寶釵借射覆遊戲,直射通靈玉,再刷金玉配存在感。

15.七十一回,賈母生日,南安太妃提出要見姑娘們,其實是相看。賈母安排寶釵、黛玉、湘雲、探春來見,主推寶釵、探春,但南安太妃只看中了探春。賈母推銷寶釵失敗。

16.王夫人借抄檢大觀園攆走晴雯,事實上通過這種方式發洩積蓄日久的對賈母和黛玉的不滿。

雖然說表面上看起來因王善保家的讒言而起,細審文本,所謂:

像個西施;能說慣道、掐尖要強;妖妖矯矯、不成體統;輕狂樣子;勾引壞了寶玉;病不離身;分外淘氣;懶

樁樁件件,明指晴雯,暗射黛玉!

在王夫人心中,黛玉就是病西施,就是不勸寶玉讀書反助其淘氣,就是半年不動針線,就是慣能轄制寶玉,就是經常咳嗽病不離身,……就是阻礙“金玉良姻”的攔路石,必須移除!

賈母就是黛玉的保護傘,就是阻撓“金玉良姻”的罪魁禍首,必須架空,把權力奪回自己手中!

但是,礙於孝道和臉面,王夫人不能明面上對賈母和黛玉如何,但晴雯一個小丫鬟,不是正好可以拿來殺雞駭猴嗎?!

綜上所述,王夫人攆晴雯,明面上是收拾一個礙眼的丫頭,事實上劍指賈母和黛玉,為自己全面奪權、棄黛取釵的大戲正式拉開帷幕,而晴雯不過是這場鬥爭的犧牲品而已!

為晴雯灑一掬同情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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