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的結果:張裕公司又贏“解百納”官司,獲二十萬賠償

“品酒,猶如藝術鑑賞,……,遇上張裕解百納乾紅,是我最美麗的邂逅……”每每聽到這則葡萄酒的廣告,當時年少無知不懂酒的權小妹總覺得“張裕解百納”這款葡萄酒名稱清奇又不失文雅。直到某一天才發現,原來“張裕”和“解百納”是兩個品牌專有詞!

張裕解百納的淵源

張裕——為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是煙臺張裕釀酒公司的前身。在1892年,著名的愛國僑領客張弼士先生為了實現“實業興邦”的夢想,先後投資300萬兩白銀在煙臺創辦了“張裕釀酒公司”,中國葡萄酒工業化的序幕由此拉開。 “張裕”二字,冠以張姓,取昌裕興隆之意。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張裕已經發展成為中國乃至亞洲最大的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

解百納——中國葡萄酒的高端品牌,它也是由張裕公司註冊的中國最早的乾紅葡萄酒品牌。葡萄酒名稱來源還有這樣一個小插曲:1931年,張裕公司以自己培育的葡萄釀造出全新口味的葡萄酒,時任張裕總經理的徐望之先生從張裕創始人張弼士倡導的“中西融合”、“攜海納百川”的經營理念得到靈感,將它命名為“解百納”。並在1936年9月15日,張裕公司為“解百納”申請註冊商標。

張裕與長城的品牌之爭

近日,就“解百納”商標的權屬糾紛問題,張裕公司和今朝美公司進行了對峙。

張裕公司訴稱,正商公司銷售的葡萄酒瓶身正面及瓶身背面瓶貼的上部均標註有“解百納乾紅葡萄酒”字樣;瓶身正面瓶貼的下部、瓶頸處防偽標貼上及瓶身背面瓶貼的下部均標註有“昌黎縣今朝美長城葡萄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張裕公司認為正商公司、今朝美公司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遂將兩公司訴至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請求法院判令正商公司、今朝美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合理損失。


明知故犯的結果:張裕公司又贏“解百納”官司,獲二十萬賠償


濟南中院經審理認為,該案中,被訴侵權產品上標註的“解百納乾紅葡萄酒”字樣,屬於作為商品名稱的標識,與涉案第1748888號“解百納”註冊商標構成近似,且被訴侵權產品標註明顯系攀附涉案註冊商標知名度,侵犯了涉案註冊商標專用權。

據此,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今朝美公司不服,上訴至山東高院,辯稱未侵犯張裕公司的“解百納”註冊商標專用權,且其與正商公司沒有銷售合同關係,未向正商公司供過相應商品。正商公司辯稱從未見過被控侵權商品,更未銷售過此產品。


明知故犯的結果:張裕公司又贏“解百納”官司,獲二十萬賠償


權查查知產平臺查詢可知,2002年4月14日,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申請註冊了第1748888號“解百納”文字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3類葡萄酒等商品上。2012年4月27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解百納”商標為馳名商標。隨後,“解百納”商標被授權許可給張裕公司使用。


明知故犯的結果:張裕公司又贏“解百納”官司,獲二十萬賠償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了河北省昌黎縣今朝美長城葡萄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與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正商商貿有限公司關於“解百納”商標侵權糾紛一案,山東高院經審理後維持了一審判決,判令今朝美公司與正商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今朝美公司賠償張裕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正商公司賠償張裕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萬元。

其實,侵權獲賠的二十萬對於張裕公司來說也僅佔營業額的小部分,提起訴訟的本意是為了讓更多侵權公司警醒,只是“敲山震虎”告訴大家尊重知識產權,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

商標,作為企業無形資產,一經註冊即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冒用。如果發現遭到侵權,可以立刻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利,因此註冊商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加強知產保護意識,在擁有獨特品牌時第一時間註冊為商標,將其儘早保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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