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買房是為了心安的,但是萬一買到一套凶宅,那可就“精彩”了,雖然這樣的可能性比較微乎,還是需要警惕一下的,特別是購買二手房來說,如果賣方惡意隱瞞的話,還真不是能真實瞭解房屋狀態,那麼如何避免買到“凶宅”呢?
首先小粥給大家講講:凶宅的概念及影響
按照一貫的理解,“凶宅”指那些在房屋內發生過自殺、他殺事件的房屋,而且是在房子的本體結構內發生的。(室外不算,不要盲目把範圍擴大),自然死亡不算。
另外,這種自殺、他殺事件肯定會有公安機關到場的,事後追償和認定的時候可獲得證據。
萬一買到的房子如果是“凶宅”,主要的影響:一個是住戶心理上會有影響;另一個就是對未來的價格有影響,此類房產在成交價格上肯定會低於市場價。
識別凶宅的三步
1、購買前調查
如果你還不放心,可以到轄區派出所詢問,如果發生過兇案,卷宗會有備案記錄。
2、簽約時的風險控制
簽約時讓業主有書面的確認,將該信息列為必須披露的項目。
在合同中約定,這項是必須披露的項目,那麼如果業主有所隱瞞,就屬於違約,買家將來要求撤銷合同或者退房就有了依據。
3、事後補救,明確經紀公司的責任
很多調查個人是很難操作的,那就可以對經紀人提出要求,並且明確責任,這樣經紀人就有了壓力,調查時會盡心盡力。
責任怎麼界定呢?需要在合同中約定,或者中介公司提供書面的承諾書。經紀人或中介公司要做調查,同時也要對調查結果負責。
ps假如調查有誤,可與中介公司約定
第一、協助買家向原業主追償,包括退房、或是賠償損失,中介公司的法務人員要提供配合,包括提起訴訟;
第二、如果訴訟失敗、或者業主拒不退還款項的話,那麼中介公司要承擔這個責任,最高應該原價回購,並且對買方的其他損失繼續協助買方向業主追討。
這類房屋瑕疵的隱蔽性較高,想要防範凶宅的風險可按上述三步走:買前調查、簽約時風險控制、事後補救,並明確中介公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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