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SaaS 商業模式構建及創新策略研究(二)

SaaS 商業模式構建及創新策略研究(二)

SaaS 已成為實現中小企業信息化需求與支撐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應用服務模式,通過互聯網“ 規模化 、 低成本 ” 向市場普及標準化的軟件服務,以滿足中小企業的信息化需求。 隨著三網融合進程的持續推進與 4G 業務的廣泛應用,SaaS 可以滿足企業用戶在任何地點、 任何時間以任何網絡方式靈活、實時的掌握企業的生產、 財務和營銷等經營信息的需求, 以應對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提高企業經營績效。

在上文中,我們研究了SaaS 的商業模式,在這個基礎上 ,SaaS 運營商要想獲得更強的競爭優勢, 就要進行創新。

一、 附加服務/增值服務創新策略

附 加服務或增值服務是競爭力強的 SaaS 運營商區別於一般 SaaS 運營商或服務提供商的重要方面。 這類模式最大特點是在向客戶提供基本在線軟件應用服務的基礎上, 通過低價格儘可能的擴大市場規模, 並形成規模龐大的使用終端, 再充分挖掘附加服務或增值服務的價值。 採用在線軟件應用服務與附加服務或增值服務的交叉補貼策略, 既可實現SaaS 運營商市場佔有率的迅速擴大又可保證企業的長期盈利。

比如,阿里軟件宣佈投資 10 億元打造的在線管理軟件 “ 錢掌櫃 ” 向客戶提供免費三年的使用, 並希望通過免費使用策略使國內中小企業管理軟件普及率從 10% 提升至 40% 。 這是為了實現阿里軟件全程電子商務戰略, 通過在線管理軟件在中小企業中的使用, 掌握電子商務供應鏈上企業間的物流、 資金流、 人才流信息, 從而獲取潛在的巨大商業價值。 如阿里巴巴通過聯合復星集團等單位成立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並通過與阿里軟件、 阿里巴巴、 淘寶網和支付寶等企業合作, 依據客戶網絡行為和網絡信用為平臺上的企業提供融資和貸款服務。 顯然, 阿里軟件通過 SaaS 應用服務的免費策略集聚起大量的用戶群, 再通過與其他網絡服務提供商合作開展增值服務, 實現了企業的盈利, 並提升了它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收入源重構創新策略

在 SaaS 價值網絡中 ,SaaS 運營商一邊連接著普通用戶而另一邊則連接著軟件提供商、 硬件提供商、系統集成商、 終端廠商等。 SaaS 運營商實際上構成了在線管理軟件的交易平臺, 被稱為平臺企業, 並通過適當的從各方收取費用使雙邊( 或多邊) 保留在平臺上, 形成雙邊市場。 SaaS 雙邊市場具有顯著的交叉網絡外部性特徵。 SaaS 平臺企業的一邊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於加入該平臺的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

比如,蘋果憑藉 iPhone 進入移動互聯網市場 ,採用 “ 產品+ 服務 ” 的模式, 憑藉操作系統為平臺構建了以 iPhone 手機為核心的生態系統, 以終端打破了電信運營商的渠道壟斷, 並靠軟件和服務實現了盈利。 蘋果 App Store 的成功取決於兩個重要因素:開發者和用戶規模。 只有擁有大量的開發人員, 才能保證豐富的應用供應, 從而吸引大量用戶。 而另一方面, 大批樂於購買應用軟件和內容的用戶, 才能夠確保開發者的盈利。 據統計, 僅在中國市場,iPhone 每月新增用戶達 30 至 40 萬。蘋果 Apple -store正式上線後, 共有 6.5 萬個軟件和 10 萬個註冊程序員, 上線一年累計下載 15 億次。

蘋果 App Store 的盈利主要依靠三種途徑: 一是向在 Apple -store 上註冊的個人或企業應用開發會員收取註冊費, 個人為 99美元, 企業會員為 299 美元。 據保守估計, 蘋果 App Store 一年可以獲取 500 萬美元的收入 ; 二是通過與應用開發者按照 3 :7 的利潤分成比例獲取收入; 三是依靠廣告。

仿照蘋果 App Store 模式,SaaS 運營商也可以運用這種後向收費模式, 通過向合作企業如軟件提供商、 廣告商和終端廠商收費實現盈利。 如 SaaS 運營商可以向軟件提供商收取一定的註冊費用;SaaS運營商利用低價格或免費的方式向用戶提供在線管理軟件形成市場規模後, 再通過向廣告商收取廣告費的方式實現最終盈利; 對終端商而言,SaaS 運營商可以通過將在線服務的客戶端內嵌在終端設備上以收取相應的費用。

三、價值網絡戰略聯盟創新策略

SaaS 運營商通過戰略聯盟可以增強企業在 SaaS價值網絡中的競爭優勢, 具體表現為:

(1)企業間可以通過結合雙方的資源, 實現協同效應;

(2)獲取規模經濟;

(3)控制上游或下游關鍵資源, 掌握競爭主動權;

(4)共同分享成本, 降低公司負擔;

(5)多元化擴張以進入新的產業;

(6)分散公司研發新技術或進入新市場的風險。

戰略聯盟本質上是一種利益契約, 參與成員通過聯盟獲取比自身單獨參與競爭更為豐厚的收益。 因此,SaaS 價值網絡企業間的聯合能夠創造出更大的價值, 並且聯盟具有現實的需求和可能性, 那麼 SaaS 價值網絡企業間的戰略聯盟的建立也就具有強勁的動力。 從 SaaS 運營商的角度,我們可以將 SaaS 戰略聯盟歸納為以下幾種形態:

(1)SaaS 運營商與供應商的聯盟。 阿里軟件與微軟、 思科、IBM 、Oracle 、EMC 、 華為、 聯通、 方正等 IT大型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係, 充分整合利用互聯網、通訊和軟件的聚合優勢, 將電子商務與在線軟件服務融為一體。 由於阿里軟件能夠提供與客戶業務緊密相關的在線管理服務, 得到了外貿企業會員及淘寶網網商的普遍認可, 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 SaaS 運營商與競爭者的聯盟。提供在線CRM 服務的公司 XTools 與提供在線企業即時通訊服務的公司 “ 樂語 ” 建立戰略合作聯盟, 雙方藉助各自的產品優勢和續費客戶群, 在銷售、 渠道和技術方面開展多層次、 多形式的深度合作, 共同推進雙方業務的發展。

(3)跨行業聯盟。 金蝶與中國中小企業協會、 工行、IBM 、 信用中國、 通聯支付、360 安全衛士、 圖吧網絡地圖、 富基標商企業供應鏈、AMT 諮詢集團等企業建立跨行業的 SaaS 服務聯盟, 併成立 “ 中小企業全程電子商務聯盟 ” , 聯盟行業涉及到用戶全程電子商務活動的各類機構, 如會計事務所、 代理記賬公司、 金融機構、 硬件渠道商、 系統集成商、 網絡服務公司等, 聯合向用戶提供在線全程電子商務服務。

(4)SaaS 運營商與相關輔助機構的聯盟。 與相關輔助機構的聯盟可以藉助外部資源和力量, 如區域政府和行業協會, 以最大限度地覆蓋規模化的客戶和吸引客戶對 SaaS 網站的關注和應用。 如用友集團與北京十餘家行業協會共同成立信息化聯盟, 通過信息化培訓、 諮詢等服務, 推廣 SaaS 服務。

從 SaaS 現有聯盟情況來看 , 缺乏 SaaS 運營商的市 場導入作用, 而且與專業軟件提供商的合作較少,與設備製造商特別是終端廠商之間的整合程度不夠, 因此造成業務的低質、 重複競爭。 對於軟件提供商,SaaS 運營商應該更加註意對其的引導作用, 並持續關注與其聯盟的夥伴成員的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 形成有效激勵協同發展機制; 對於終端製造商,則應該加大整合的程度,SaaS 運營商與終端製造商雙方需結合自身資源和自身定位, 在判斷客戶需求、研發產品等環節上要加大以客戶為導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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