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道,歐洲人是這麼看996的

才知道,歐洲人是這麼看996的

慕尼黑火車站

到慕尼黑是下午四點多,這邊的朋友已經在火車站等著了。我連說感謝,可是下面的對話卻是這樣的:

不好意思,工作日害你這麼早就出來。你們平時需要打卡嗎?

要打卡的。

哎呀,那今天豈不是早退了?

噢,你別擔心,我們打卡不是為了點卯,就是自己填一下上下班時間,主要目的是證明符合政府規定,每週只工作40小時,如果萬一加班,發了加班工資

好吧……

與歐洲朋友的對話

好吧,確實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不過後來我跟在國內的其他人講這段對話的時候,有人很不屑一顧:歐洲就是這樣啦,懶得要死,這種企業混吃等死,沒競爭力的,遲早要完。

這種反應也很讓我意外,因為這位朋友在Google工作,似乎和“沒有競爭力“無關。而且據他說,Google最近也在大力提升效率,所以停掉了蘇黎世、紐約等“高成本“區域辦公地點的擴招,把大量的擴招計劃放到慕尼黑這種“高性價比“的地方來。所以“遲早要完“的結論,恐怕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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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黎世很漂亮,生活成本也高

後來我又與許多在歐洲工作的朋友,以及歐洲本地人聊天,發現大家的共識是“8小時工作制才是正常的,除了工作還得有生活“。如果某件事情讓人很迷戀,那麼全情投入,這種反應他們基本都能理解。但不講條件,無差別要求996工作,並美其名曰“奮鬥“,他們都不能理解。

為什麼在這一點上和國內有巨大的差異?我覺得,大概“錨定效應“來解釋最合適。

“錨定效應“是心理學上的概念,其實並不複雜。想象一片汪洋,四處都是水面,船下錨在哪裡最合適,在哪裡就算偏移?其實或許沒有絕對“最佳“的地點——不過不管在哪裡,一旦下錨成功,找到了錨地,就有了“最合適“的地點,對應的也就有了“偏移“。同樣的位置,會因為下錨地點的不同,有時被認定為“合適“,有時被認定為“偏移“。不過正常情況下,大家不關心“合適“,只關心“偏移“。

已經有無數營銷的書教商家如何把“本來只能賣100塊的東西賣出200塊“,這個任務看起來難比登天,消費者會問“你憑什麼賣這麼貴?“ 但是如果能“先引誘消費者把心理價位定在300塊“,消費者就會欣然接受,“哇我撿到了大便宜“。前後相差巨大,秘訣就在於錨定效應。

其實錨定效應不只適用於商場,生活中也很常見。再舉個例子,民國時候雖然有國語,但大多數人還是習慣講自己的方言,大家也認為這很正常——這就是當時的“錨地“。現代人再回想當年,全國各地的人都說自己的方言(甚至是不標準的普通話)一起討論問題,會覺得不可思議,這是因為如今錨地已經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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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曆史照片

同樣道理,對大多數歐洲人來說,“錨地“就是8小時工作制,是理所當然的,如果要多加班就是不正常,當然要大驚小怪。

那麼在國內呢?我不清楚“錨地“到底在哪裡?目前關於996的很多聲音,隱隱有把合理工作時間的錨地設定在“996“上。如果成功,要爭論的就不是“996是否合理“,而是“你為什麼做不到996“,繼而引申出“你為什麼不奮鬥“?這種未來是不是大家希望的,我也不知道。

如果說上面聽到的是員工的聲音,還有片面的嫌疑,那麼後面我又聽到了主管的聲音。

在歐洲見了一些做管理的朋友,也參觀了若干辦公室。看到“一下班員工就準時離開“的景象,我也有點吃驚。按照我的習慣,工作的起碼要求是當日事當日畢,每天應當把手上事情做完再下班。準時準點下班,多半說明工作安排有問題,要麼是當天事情沒做完但不管了,要麼是工作安排不飽和提前就做完了。無論是什麼情況,效率能有到保障嗎?

我把這些問題提給了做管理的朋友,他們苦笑說:卻是有點無奈,但也沒辦法,大環境是這樣。所以在這裡做管理的一大挑戰就是,如何挖空心思改善工作安排,讓員工在8小時內完成儘可能多的工作。實話說,加班是最不划算的,加班工資都要乘係數,如果加班加得多,還不如索性多僱人。

這個觀點也挺新鮮,刷新我的認識。之前我們看許多企業家訴說創業困難,缺少這資源那資源,比如缺水、缺電、氣候不好等等,抱怨是沒有用的,只能想辦法解決,許多問題也最終解決了。看起來在歐洲,“員工勞動力的供給時間“也是一種稀缺的資源,而且幾乎是無可更改的。難是難,但如何在這個情況下解決問題,也不是毫無辦法的。

比如他們提到,因為上下班時間固定,所以要避免許多隨意的勞動。下班時忽然有個想法,哪怕再好,也不能立刻拋出來,東一榔頭西一棒子地討論,或者十萬火急就要上線。比較好的辦法是多沉澱會兒,等到有個相對完整的計劃,再拿到上班時間和大家討論,這樣可以充分利用上班時間,避免勞動力資源被浪費。

聽了這條經驗,我有點慚愧。以我所見,確實有許多時候因為“工作生活不分“,出現了相當低效的局面——誰什麼時候想起一點事都可以在群裡吼一聲,許多討論和協作因此變得零亂,許多人往往處在“乾等“的狀態。

同樣因為工作生活不分,也沒有人去反思工作安排中到底有多少空隙,多少水分,工作時間裡的“濃度“到底如何,許多人只是一味增長勞動時間,反而沖淡了工作的濃度,降低了協作的效率。結果在工作時間裡,員工不能集中注意力在最有價值的事情上,只有把工作時長當成最重要的衡量標準。

組織不得力導致效率降低,這種事情我就親身經歷過。我以前供職的某家公司,研發部門曾經實行過“彈性工作制“,效果一度不錯。於是老大希望把彈性工作制推廣到全公司,結果實行了一個月就叫停了,因為造成了天下大亂。

從內部來說,7點上班的員工等著找人配合,提供配合的人卻11點才到公司,4個小時幾乎都在乾等,產出基本為零。從外部來說,公關、政府關係等等部門,也與外界對接公司和機構“朝九晚五“的節奏發生錯位,造成的損失就更大。

那段經歷是十多年前了,但這種現象卻一直存在。前段有篇關於子彈短信的長篇報道,裡面提到羅永浩在子彈短信的開發過程中想當然的瞎指揮,按照“一個女人生孩子要十個月,十個女人生孩子就只要一個月“,“一艘輪船橫渡大洋要七天,七艘輪船橫渡大洋只要一天“的所謂道理,提出各種需求要求員工加班,儘快交付。可是,子彈短信的結果是什麼樣?如果報道是真的,那些996甚至007的付出,是員工願意的嗎?真的給人回報了嗎?這種絲毫不尊重工程規律的蠻幹,真的只是個別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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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短信

以前學習供應鏈相關知識時,我知道有個概念是“牛鞭效應(bullwhip effect)“。它說的是,因為預計客戶需求時有所誇張,結果從消費端(客戶)到供應端(生產商),每個環節都為了保證安全交庫存、及時交付而保留餘量,最終結果就是層層加碼、不斷擴大,本來只是輕微的誇大,最終變成了巨量的庫存,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

程序開發中的“瞎指揮“,某種意義上也類似牛鞭效應。經常可以看到許多無效需求、拍腦瓜需求,本來就缺乏合理性,也缺乏論證,卻在工作流程中不斷添磚加瓦,變成了像模像樣的方案,讓負責最終交付的開發團隊叫苦不迭。

不過,生產供應鏈中的牛鞭效應後果很明顯,庫存飛漲、擠壓嚴重、佔用大量資金、現金流惡化,這是人人都能看到的,是要嚴厲追責的。但是軟件開發團隊似乎沒有這種便利,工程師再累也是“正常“的。迄今為止,也沒有一種放之四海皆準的、準確的評估軟件開發團隊健康程度的科學辦法,所以如果交付能力不足,結果往往就是一頓臭罵,然後是更狠的加班。其實,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去猜測動機如何(也沒法猜測),我支持受不了996的群體發聲。

自己的利益只能自己維護,不能依賴其他人發善心,也不能消極等待命運變化。只要發聲了,就讓別人知道這裡有阻力。聲音大一點,就讓人知道這裡的阻力大一點,甚至會成為“給定前提“。成熟的企業家不會也不應該從道德上把這種聲音批倒批臭,而是遇到問題解決問題,想辦法把壓力疏導釋放掉。比如,習慣給出無腦方案的產品經理們,習慣瞎指揮的主管們,以後壓力或許就會增大,工作時也要多動點腦筋,多講點規矩了。

本來我和歐洲朋友的討論到此為止了,不過前幾天又出來一篇講話,提到“你想過得比別人好,你不比別人努力,可能嗎?“。粗看起來,這麼說還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我也抓住機會和歐洲的朋友們討論了這個問題。

同樣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們的答案近乎一致:什麼是“好“呢?為什麼一定要在公司努力加班才是“好“呢?

一個人每天工作八小時,之後彈彈琴,或者用來陪孩子成長,也不會時刻受手機的打擾,這種生活是不是“好“呢?甚至他的業餘愛好可以達到很高水平,比如創作藝術作品,從而讓更多的人受益,這難道不好嗎?

生活本來有很多種樣子,很難說哪種比哪種更“好“。如果你認同所做的事情,全情投入當然很開心,但如果你不認同,但不得不活得像一根釘子一樣,這真的就是“好“嗎?

聽到這個答案,我忽然想起,前些年拜年時遇見一位長輩親戚,許久不見了,聊了許多過去的事情。我回憶說:我小的時候,整個家族裡就只有你買了任天堂紅白機,我寒暑假總來借了玩,想起來也蠻開心。

已有花白頭髮的他嘿嘿一笑說:對啊,我這人就是沒什麼賺大錢的野心,成功的慾望。那時候你們都捨不得買遊戲機,說太貴,但我花了錢買了,我自己玩了,起碼我開心呀……

我覺得他說的是真誠的,也是讓人信服的。如果“好“與“不好“都不能簡單定義清楚,“只有在工作中拼命,才會讓你過得更好“,是不是就更難站得住腳了呢?

P.S. 就在我寫完這篇文章的時候,網上又出現一種新的說法。許多人言之鑿鑿,1914年亨利·福特給員工實行8小時工作制,不是“發善心“,而是“經過精密計算的最優解,工人工作超過8小時精力就會下降,產量反而受影響“。

必須承認,福特通過“精密計算“(沒準還用到了神乎其神的大數據吧)才把工作時間定在8小時的說法,我從來沒有在正經報道里看過。目前能確認的事實是,福特確實給工人實行了8小時工作制,並把工人的時薪翻倍到了5美元。後來許多文章津津樂道的是,這樣反而打開了銷路,因為收入提高的工人可以買得起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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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福特

在美國主流事實核查(專門分辨說辭與事實)網站PolitiFact在2015年9月9日的一篇關於福特和8小時工作制的報道中,伊利諾斯大學勞動和就業關係方面的教授Robert Bruno曾評論說,“8小時工作制是福特單方面提供的福利,如果他發現成本高過收益,可以隨時撤回——實際上,大蕭條時期他確實這麼做過“。

這篇文章也提到,福特執行8小時工作制之後,很長時間裡其它企業並沒有跟進。之後聯邦政府不斷通過法案,要求各行業降低工作時間,到1938年羅斯福總統通過《公平勞動標準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要求全行業實行44小時工作制,到1940年終於確定為40小時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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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羅斯福

所以,我總覺得中國的不少作者都是歪嘴和尚,不知道他們從哪裡得到“福特經過精密測算才願意實行8小時工作制“的結論。況且退一萬步說,即便此結論是真的,那也說明福特真是了不起的企業家——在100年前,資本家都認定延長加班時間才是王道的時候,他找到了既減少工作時間,又提升工人收入的辦法,並率先踐行之。即便沒有其它效仿者,他仍然沒有延長工作時間。

100年後的今天,我們有些企業家和媒體人還要苦心孤詣,拿福特為996辯護。福特如果地下有知,不知會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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