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而治 法之必行——蘭州市依法治市各項工作進展有序成效明顯

近年來,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安排,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打造全省法治建設先行區”中心目標,對標新要求,謀劃新舉措,著力在鞏固、深化、創新上下功夫,在抓重點、補短板、破難題上做文章,統籌推進全市法治建設工作,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獲得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依法治市謀劃部署工作不斷強化

提出“1688”工作新舉措

今年,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先後5次專題研究依法治市重點工作,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榮燦分別就黨政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憲法作出重要批示,有力推進依法治市工作落實。市委常委會和市委政法委分別在2018年工作要點中,就落實依法治國綱要,穩步推進依法治市工作,著力服務和保障精準脫貧攻堅戰等重點工納入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進行統籌謀劃部署。市委依法治市辦年初即制定了《2018年蘭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思路及重大舉措》,明確了工作思路,提出了“1688”工作新舉措,即“緊緊圍繞‘打造全省法治建設先行區’這一中心目標,健全落實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的實施意見、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實施辦法、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等六項機制,創新開展依法治市大督查行動、打造大學生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等八項重點活動,實現健全完善區縣組織領導機構、強化六個專項小組工作職能、落實省級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等八個方面新突破”。目前,依法治市各項工作進展有序、勢頭良好、成效明顯。

機制制度建設不斷健全

精選10件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

我市持續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全力提升依法治市工作規範化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意見,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起草制定《蘭州市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從指導思想、職責任務、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安排部署,並按照市級國家機關法律制定和執行主體,以及肩負的職責,制定了蘭州市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對50餘個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人民團體普法職責做出了具體分工,強化了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有力推進了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從依法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入手,全力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推動依法治市工作探索創新,在全市實施了《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蘭州市法治為民辦實事(市級)項目的通知》,精心篩選確定10件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作為年度重點工作,通過推進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讓老百姓切身感受法治蘭州建設的成果,提升法治蘭州建設的知曉率和滿意度。

依法執政水平不斷提高

實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

深刻認識依法執政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堅持以法治的理念、程序開展工作。蘭州作為全國黨內法規制定7個試點城市之一,籌建黨內法規研究中心,出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施意見和法律顧問制度,市委聘請10名法律顧問,切實提高了黨委科學依法決策水平。特別是市紀委、市委辦公廳、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等部門,深入開展基層黨建和作風建設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專項調研,摸清全市基層黨建和作風建設方面制度建設的基本情況和“短板”,找準黨內法規制定工作方向。邀請市委法律顧問、黨建專家召開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推進會,聽取對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立項規劃的建議意見,制定印發《蘭州市基層黨建和作風建設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立項規劃》,研究制定的《蘭州市作風建設監督辦法》已經通過中央辦公廳審核並印發執行,《蘭州市規範基層黨組織生活制度實施細則》《蘭州市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考核辦法》正在徵求中央辦公廳和中央組織部意見,擬通過後印發全市實施。

科學民主立法不斷深化

制定10餘部地方性法規

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加強立法統籌協調,探索設立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創新制定立法協商辦法,不斷加強對立法工作的整體統籌。緊密結合社會治理、生態環保、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制定修訂大氣汙染防治、物業管理、公共場所控煙等方面10餘部地方性法規。今年又制定修訂《蘭州市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蘭州市什川古梨樹保護條例》《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並圍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公園管理、興隆山旅遊管理、氣象災害預防、文明行為促進、城市生活飲用水供水和衛生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立法調研,對法規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廣泛論證,今年3月份已審議通過批准了《關於修改的決定》等。探索實行立法聽證制度,聘請35位立法諮詢專家,確定13個立法聯繫點,拓寬公眾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有效發揮了立法在平衡、調整、規範各種利益關係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推進

細化分解268項任務

全面落實《蘭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細化分解268項具體任務,明確法治政府建設路線圖、時間表。嚴格落實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落實行政執法主體審查和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審查確認了763個行政執法主體和1.3萬多名行政執法人員,核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37個,甘肅省行政執法證166個,行政執法監督證38個,營造了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推行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全市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3615件,審核22907件;行政許可案件124367件,審核52234件;審核行政強制案件2457件;審核行政徵收案件8171件。建立了“四辦四清單”制度,推行“一站式”行政審批改革和“網上行權”智能辦理,不斷強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創新微博、微信等公開方式,全市公開政府信息11.4萬餘條,面向社會公佈市級各部門權力清單4604條,職責清單1527條,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62條,便民服務事項1113項。邀請法學專家為全市700餘名行政領導幹部作了《行政許可法》《民法總則》等相關實務的專題講座,有效提升了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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