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守法,依法“戰疫”(五):山東省春節上班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細則


學法守法,依法“戰疫”(五):山東省春節上班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細則

  2月3日,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山東省春節上班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執行。《細則》全文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關於Ⅰ級響應期間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就春節上班後全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細則。

  1.壓實防控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和領導幹部要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切實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具體指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靠前指揮,黨政班子成員到崗到位、分工負責,充分調動一切必要的力量和資源,堅決堵住疫情輸入輸出,堅決防止疫情在本地區擴散蔓延。各部門各單位嚴格落實部門單位責任,在做好疫情內部防控的同時,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下有序開展工作,各項工作都要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支持。各級領導幹部要堅守崗位、紮實履職,基層黨組織要在疫情防控中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廣大黨員主動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廣泛引導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任何組織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不得緩報、瞞報、漏報,不得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大局。

  2.健全防控體系。疫情防控要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全國一盤棋,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堅決服從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指揮,做到令行禁止。各級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力量,健全完善方案預案和制度機制,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要逐級完善疫情防控架構,形成橫到邊、縱到底,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和城市社區街道的疫情防控網絡,把摸排核查、隔離留觀、集中收治等各項防控措施落細落小落到位。

  3.做好集中收治。把患者救治放在首位,落實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四集中”要求,所有確診病例及疑似病例一律在定點醫院集中隔離治療,應收盡收、應治盡治。對我省169家定點醫院和20家後備醫院,調配精幹醫護人員,備齊備全救治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用品等相關物資。充分發揮中西醫特色優勢,建立中西醫會診制度,科學制定診療方案,將重型、危重型病例集中到綜合能力強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及時推廣救治重症病人的有效做法,盡最大努力提高治癒率、避免死亡病例發生。高度重視兒童疑似和確診病例的醫療救治工作,各市要在現有市級定點醫院中指定1所兒童定點醫院,設置兒童救治病區,集中收治轄區內患兒。嚴格把握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對不符合條件的病例嚴禁提前解除隔離出院或轉至其他科室治療。嚴格落實防護措施,強化醫護人員保護,確保醫務人員健康安全。

  4.嚴防疫情輸入。加強重點場所監控,各市要在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口、服務區等重要關口一律設置監測點和臨時留觀點,詳細瞭解來魯人員的旅行史、接觸史以及後續行程,逐一做好登記,並將擬由山東口岸出境人員信息和具體行程安排通報濟南海關、青島海關;對體溫檢測異常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該留觀的留觀。加大環魯防控圈查驗力度,對外地來魯車輛及司乘人員積極勸返,對不聽勸返的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如存在承擔緊急任務、運輸物資以及其他確需入魯情況,對進入車輛及物資一律進行嚴格殺菌消毒,對司乘人員一律進行嚴格體溫檢測並視情作相應處理,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省際市際客運班車全部停運,11處環京公安檢查站全部啟動查控勤務。

  5.全面摸排核查。立足“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由各市組織對轄區內外來人員情況進行“地毯式”摸排,落實網格化管理、“零報告”制度,做到縣不漏鄉、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全面摸清潛在傳染源底數,全面建立可疑症狀人員臺賬,並逐級彙總上報。凡回鄉人員,要逐人如實向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申報登記;凡有疫情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員,都要進行居家隔離、原則上不得外出;凡與疫情較重地外來人員有密切接觸史的,都要逐一進行登記;凡發現有不適症狀的,都要及時進行醫學觀察;凡與疑似或確診病人有密切接觸的,都要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各地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需要,進行科學分析,合理擴大排查範圍。對涉及個人的有關資料信息嚴格控制使用範圍,切實保護個人隱私。

  6.加強重點群體管控。對前期從疫情較重地區來魯人員、本籍出省返回人員以及密切接觸者,由各市組織逐一排查,嚴格落實“一人一檔”“一人一表”要求,動態更新人員狀態信息,一律按社區防控要求落實居家隔離、集中隔離措施。隔離期間要進行每日隨訪,嚴格健康管理,隔離滿14天且體溫檢測正常、無其他可疑症狀的,由村(社區)防控小組確定解除隔離。積極幫助協調解決湖北來魯人員遇到的困難,熱心服務、體現友好、杜絕歧視。對全省所有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由市、縣(市、區)科學設定若干隔離點,按照“定點集中、單間隔離”原則進行醫學觀察,並做好安全防護、生活保障、家屬安撫以及守衛看護等工作;密切接觸者應追蹤至與病例發病前3天或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3天內有密切接觸的所有人員。密切接觸者及無症狀感染者進駐集中醫學觀察場所時,要實行一人一車轉運,並按要求做好人員防護、車輛消毒等工作。嚴格執行醫學觀察措施,對發現的有發熱等症狀者、檢測陽性者應及時轉送定點醫院隔離治療,醫學檢測陰性者與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觸後滿14天方可解除隔離。

  7.強化疫情監測。充分發揮專家指導組作用,密切跟蹤研判疫情發展趨勢、流行趨勢和毒株變異情況,定期開展疫情動態分析和風險評估,超前研究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密切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及其專家指導組的溝通聯繫,積極尋求技術支持,強化對全省疫情防控的科學指導。認真落實傳染病報告制度,準確把握病例診斷標準和重症病例篩查標準,增強對不明原因肺炎的預警意識。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定點醫院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提升病例診斷和高危人群篩查“一錘定音”的能力。統籌人口、通訊、交通等信息,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綜合統計,科學判斷疾病傳播軌跡,為精準防控提供技術支撐。

  8.加強科研攻關。集中力量和資金,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有關高等院校、企業等,共同開展病因學、流行病學、發病機制、臨床醫療救治、防控措施及其評價等方面的研究。推動相關數據和病例資料的開放共享,著重在疫苗研發、快速診斷試劑、藥物篩選、中西醫治療技術、防護產品及裝備等方面開展科研攻關,解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關鍵性技術難題。注重科研攻關與臨床、防控實踐相結合,積極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發揮傳統醫學優勢,強化利用中醫藥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預防、控制和救治方面的研究,不斷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

  9.規範疫點處置。對發生病例的地區,按照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將病例可能汙染的範圍劃定為疫點,按要求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隔離觀察、標本採集、疫點消毒等處置工作。如果出現社區傳播疫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確定疫區。對劃定為疫點和疫區的社區,嚴格落實消毒隔離、封鎖、限制人員進出和人員聚集等措施,不得關閉消防、逃生通道。加強聚集性疫情調查與處置,病例發病前居住地、發病後活動地點、就診醫療機構所在地,都要迅速開展疫情可能波及場所的衛生學處理,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第一時間鎖定並隔離密切接觸者。

  10.規範醫療機構管理。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在獨立區域設置有明顯標識的發熱門診和觀察室,建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快速診療通道。發熱門診要採取嚴格的消毒隔離措施,分設患者專用出入口和工作人員通道,分設清潔物品與汙染物品出入口,規範醫療廢棄物收集貯存處理,保持場所良好通風。規範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執行好發熱患者接診、篩查流程,落實發熱患者登記報告制度,做好流行病學史記錄。嚴格落實院內感染防控措施,規範消毒、隔離和防護工作,嚴防醫源性傳播。用好互聯網醫院等信息化平臺,引導群眾通過網上諮詢完成初篩,減輕門診壓力和交叉感染風險。嚴格落實分散接診、集中收治,各類醫療機構決不能拒收發熱患者。

  11.防止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間暫停舉辦所有公眾聚集性活動,已審批的活動全部取消,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再審批。景區、影院、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收費公園等各類公共場所全部停止開放,各類商業培訓機構等停止營運。引導群眾取消各類飯店聚會、家庭聚會及其他小規模聚集活動,對婚喪嫁娶活動進行延期、簡化或以其他方式妥善處理。暫時關閉各地農村集貿市場,各類商場、超市、餐飲場所等要採取有效措施減少顧客聚集,各類學校不得舉辦師生聚集性活動。各地可根據需要依法暫停旅行組團。各單位暫停聚集性活動,必須召開的會議優先採取視頻方式,現場會議要減少參會人數、縮短會議時間、加大座位間隔、保證會場通風。倡導電話、網絡等靈活辦公方式,實行錯峰上下班等彈性工作制。各類行政服務要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採取多種方式做到“不見面”審批、提供經辦服務。

  12.強化基層防控。加強對基層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工作隊伍,實施防控網格化管理,堅決守住農村和城市社區第一道防線。注重發揮黨員幹部、社區民警、網格員、小組長、樓棟長的作用,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覆蓋到戶、落實到人。加強老舊開放小區、沿國道省道農村的流動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外來人員和外出人員登記報告和追蹤管理制度,設置檢查點和監測哨,落實體溫檢測等措施,堅決堵住疫病向社區、農村輸入的渠道。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嚴格門禁管理,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信息登記、體溫檢測、逐一排查,對有相關症狀人員視情勸返或隔離留觀。加強對一線防控人員的培訓,提高防護意識和能力,科學安全開展工作。

  13.加強消殺防疫。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加強對汽車、火車、飛機、輪船、地鐵、公交、城際軌道等交通工具,以及醫療衛生機構、學校、體育場館、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車站、機場、港口客運站等重點場所的衛生防疫工作,持續強化清潔、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村(社區)要對轄區辦公場所、公共場所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電梯、走廊、衛生間、門把手等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隨時進行消殺,做到無死角、全覆蓋。加強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和公共衛生服務,採取綜合措施,強化垃圾、糞便、汙物的無害化處理,做好垃圾分類管理和及時清運,設置專門口罩回收桶,防止二次汙染。

  14.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加強野生動物交易管理,在全國疫情解除前,對各飼養繁殖野生動物場所一律實施封控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相關交易市場一律暫時關閉。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及時開展野生動物園、人工繁育場所疾病監測,規範處理病死動物,暫停野生動物展演活動。

  15.暫停活禽交易和宰殺。在疫情應急防控期間,暫時停止在各類市場進行活禽交易和宰殺,嚴格活禽調入調出的檢疫、監控、監測。嚴禁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畜禽的產品。對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白條禽及禽肉產品,一律禁止轉運販賣,一律禁止進入市場。從事白條禽及禽肉產品經營的各類市場主體,必須依法持證經營,嚴格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所購畜禽產品必須有檢疫合格證,並能溯源。

  16.保障醫療物資供應。疫情防控期間,對醫用防護服、醫用護理口罩(醫用N95口罩)、醫用防護面罩、醫用護目鏡等防護物資以及藥品供應,實行國家調度體系下的省級統一管理,做到統一資源、統一力量、統一生產、統一調配、統一供應,確保中央統一調配,確保前線醫務人員需要,確保省內醫務工作者和特殊崗位人員需求,確保市場供應,堅決把救治資源集中到抗擊疫情第一線。根據疫情應急處理需要,各級領導小組在服從上級領導小組組織調度基礎上,依法有權緊急徵用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採取定期投放、限量購買等措施,保證普通群眾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需求。積極幫助重點生產企業解決用工、資金、原材料供應、物資調運、電力保障等實際困難,引導企業開足馬力提高產能、增加供給。任何地區、企業、個人不得哄搶、截留、囤積重要疫情防控物資,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依紀嚴肅查處。

  17.規範捐贈物資使用。對國際國內組織或個人捐助的物資,除捐贈者明確指明用途外,應全部用於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重點部門,主要用於疫情防控定點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與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關的一線單位。強化捐贈物資的統籌接收、調配和運輸,省級募集的由省衛生健康委提出分配方案,省疫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調撥使用;各市募集的,由各市疫情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分配方案,報省疫情處置領導小組審核批准後,各市統一調撥使用。分配方案每3天制定一次,做到快結快清。對於疫情捐贈款物,各級慈善組織、紅十字會一律不得收取手續費、管理費,把每一分錢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各級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做好檢查工作,嚴肅查處騙取、挪用、非法侵佔等行為,確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過程透明、公開、有序。

  18.做好市場保供穩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保障蔬菜、肉蛋奶、糧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強化源頭供給,組織好農業生產特別是蔬菜生產,加強豬肉生產供應,加大家禽、牛羊等畜產品消費引導宣傳,有效增加替代供給。根據市場供求情況,適時組織投放儲備肉及儲備菜。抓好商貿流通,及時掌握重要商品供求重大變化,積極協調商貿流通企業加強與生產企業對接,加強貨源組織,確保商場、超市、便利店補貨及時。加強市場監管監測,加大對醫療防護產品及居民日用品的價格巡查力度,高度重視並快速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並向社會曝光。

  19.有序組織返崗返校。全力做好春節後返程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人員流入地和流出地的防控責任。針對農民工、學生等規模較大的返程群體,交通運輸部門要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對接信息,統籌加大運力投入。積極提倡自駕、拼車、包車出行、企業組織車輛到目的地接回等返程方式,對具有一定數量規模的統一制定運送方案,確保直達目的地,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對目前人在湖北、工作或求學地為山東的人員,要根據規定延長假期、暫不返回山東,已返回的要嚴格隔離觀察14天。企業開工時間由企業結合有關規定自主決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假期外出人員統計梳理,及時彙總幹部職工身體健康狀況,凡去過疫情較重地區的須在家進行自我隔離觀察。嚴格執行學校延遲開學規定,錯峰安排返校時間,適時分學校、分地區、分批次向離校學生髮布返校通知。對集中返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車輛統一接站。

  20.確保交通安全暢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及重點生產生活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運輸,確保公路交通不中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中斷、群眾生產生活物資不中斷。密切監測客流變化情況並做好預案,協調有關部門科學安排民航班次、鐵路車次,避免旅客滯留。優化完善查控流程,採取提前分流、源頭檢測、信息化查控等方法,減少重複檢測,提高通行效率。嚴禁封閉高速公路主線和進入市縣城區車流量較大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嚴禁擅自堵路斷路、設置硬性隔離等行為,除正常防疫測溫等必要的查驗外,嚴禁在省內各地間設置人員、車輛流動限制,對執意不聽勸阻的堅決依法處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交通管制的,須經市級政府批准,報省疫情處置領導小組備案,經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加大路面巡邏力度,對非法阻滯運輸車輛行為及時發現、及時疏導,保障道路暢通。全面落實通行證管理制度,高速出口設立應急運輸專用通道,對持證車輛一律免檢放行。做好應急處置,建立省際交通指揮協調機制,落實惡劣天氣、交通擁堵、臨時交通管制等應急聯動措施,確保安全順暢通行。

  21.強化一線人員關心關愛。加大對醫務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層幹部等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力度,做好心理疏導,有針對性做好人文關懷。落實醫護人員相應待遇,合理安排輪班值守,通過徵集周邊符合條件的賓館等措施落實休息場所,保障飲水、就餐等日常生活需要,不搞疲勞戰術。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堅守崗位未能休假人員,應及時調休或適當補償。對一線疫情防控人員家庭給予更多關心,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解除其後顧之憂。

  22.嚴格信息發佈。嚴格規範信息報送和發佈程序,統一信息報送途徑和口徑,及時、科學、規範、準確發佈疫情信息,通報疫情防控工作舉措、最新進展及成效,解讀有關政策措施,發出各類倡議號召。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主動、及時、準確釋疑解惑,公開、透明回應社會關切,避免引起社會恐慌。健全信息溝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各市、各縣(市、區)之間信息溝通。對涉及疫情防範應對的重大決策、重大變化、敏感信息等,既堅持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又堅持一個聲音、一個口徑,杜絕擅自發聲、胡亂發聲,堅決防止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返鄉人員基本信息等個人資料洩露。

  23.加強宣傳引導。研究完善宣傳引導方案,突出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宣傳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決策部署,宣傳省委省政府落實中央要求採取的系列措施,宣傳各級各部門的有效做法,宣傳疫情防控工作中湧現的感人事蹟、正面典型,堅定全社會決心和信心。深入開展傳染病防治法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依法行動、依法行事。深入開展健康理念和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文明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引導群眾合理就醫,避免不必要的醫院活動,儘量選擇互聯網醫院就醫,最大限度減少交叉感染。加大全媒體傳播力度,加強傳統媒體、新興媒體協同發聲,尤其發揮移動端傳播優勢,積極運用短視頻、直播、H5、圖表、海報等形式,利用各類平臺擴大影響。加大正面宣傳力度,根據疫情發展和防控工作的不同階段,科學設置宣傳議題,及時通過新聞發佈會、專家訪談等方式,不斷增強正面輿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引導力、公信力。繼續做好多語種疫情防控宣傳,用好在魯外國人疫情防控諮詢熱線,及時回應在魯外國友人關切。加強輿情監測、輿情分析和風險評估,對惡意造謠傳謠和發佈不實信息的、對惡意造謠傳謠特別是藉機攻擊我國政治制度的,迅速依法嚴肅查處,及時公佈處理結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24.強化社會動員。動員各級各方面強化自我防護,充分依靠群眾力量,實行聯防聯控、群防群治,打一場疫情防控“人民戰爭”。充分利用手機短信、戶外大屏、公共交通工具、移動電視、村村響農村廣播站等各種形式,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協助黨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積極動員社會力量,鼓勵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優化社會服務,強化職工管理,積極參與疫情防控,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向疫情較重地區提供援助支持。根據防控工作需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加強防護技能、服務技能培訓,配備必要防護設備、提供必要保障,確保志願者健康安全。

  25.落實經費保障。嚴格落實中央出臺的疫情防控財稅金融措施,合理調度資金,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各級財政要優先保障、從速撥付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經費。大宗緊缺防控物資由省裡統一採購,簡化程序,必要時可後補手續。加大定點醫院的醫保保障力度,及時預付資金,減輕醫院墊付壓力,患者醫療費用不再納入醫院總額預算控制指標,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做好應急物資生產及生產企業的資金保障,對國家統一調出的醫療防護用品,由省財政直接同生產企業及時結算。

  26.加強權益保障。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及臨床必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對確診和疑似患者實施同等醫保政策。發揮醫療救助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嚴格落實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政策,對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地方財政給予補助。對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依法完善政策措施,著力保障患者和密切接觸者等隔離人員相關待遇,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要保持勞資關係穩定,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也不得退回勞務派遣用工,工資按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27.完善獎懲措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督查力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力的,對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本位主義嚴重的,對不敢擔當、作風漂浮、推諉扯皮的,對漏報瞞報、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依紀依法嚴格追責、嚴肅查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幹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線。各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在這場嚴峻鬥爭的實踐中考察識別幹部,把幹部表現作為選拔使用的重要參考,注意發現重用關鍵時刻衝得上、頂得住、敢擔當、勇作為的幹部,對工作不實、落實不力的嚴肅批評或者予以調整。對疫情防控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先進事蹟,及時總結表彰,凝聚強大正能量,營造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濃厚氛圍。

  28.穩控經濟運行。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特別是抓好涉及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的重點任務。加強對經濟運行狀況的監測分析,聚焦疫情對經濟運行帶來的衝擊和影響,圍繞做好“六穩”工作,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困難局面的準備。強化對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度,在做好防控工作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企業復工復產。加大產銷對接力度,努力實現市場供應不斷檔、生產企業不滯銷。大力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建設,對已開工的,能復工的要儘快復工;對具備開工條件的,要抓緊組織開工;對暫時不具備開工條件的,積極做好前期工作,確保項目有序推進。重點做好煤電油氣運保障,對經濟運行和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採取切實措施,及時予以解決,確保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29.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面管控,特別是公安等政法機關要靠上工作,對重點地區提升勤務等級,加強定點醫療機構、隔離場所等重點部位安保工作,指導相關單位強化治安管控和內部安全防範措施,全力維護醫療、隔離秩序和醫護人員合法權益。對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要組織精兵強將快偵快破,凡是對疫情隱瞞不報者、造謠生事者、不遵守防控要求者、製售假劣醫藥產品者、藉機謀取非法利益者、擾亂社會秩序者,一律嚴查嚴處、決不姑息,並及時予以曝光,形成強大震懾,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30.服務防控大局。發揮好首都“南大門”防護作用,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嚴格隔離、管控到位,嚴防外流。發揮製造業大省優勢,鼓勵支持相關生產企業加大生產力度,服務保障全國疫情防控大局所需。發揮農業大省優勢,繼續加大蔬菜、糧油、肉類等對外供應,保障北京、湖北等重點地區吃上新鮮蔬菜和食物。調集優質資源力量,抽調政治過硬、技術優良的醫護人員,積極支援疫情重地。根據統一安排,隨時做好派出醫療隊的準備,確保關鍵時刻拉得出、打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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