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開發商說定金不可以退都是騙你的!

2018年5月在銷售的百般說辭下,對萬科某家的房子下了誠意金,當時可能是腦子發熱,被銷售利用心理因素:過完七點就要漲價10%,確實下定時沒有考慮清楚,我們也是通過萬科某家銷售劉生的同事幫我們刷的卡,那時他過來萬科某城跟我們籤的認購卡,沒有真正看到認購書,不知道認購卡和認購書的區別,當時簽名後,由於沒有馬上把錢給他,也就沒有拿到收據,收據說放在萬科某城銷售那裡,叫我錢轉給他後再過去拿,後來錢轉了,去拿收據說給劉生拿走了,對於這種情況劉生都沒有跟我們電話說過,後來我們到萬科裡享家找劉生拿收據,卻發現他在未經過我們允許下,代簽名擅自將誠意金轉成定金(籤認購卡有說是誠意金,誠意金是可以退的,我們只是有購買意向),畢竟買房是人生大事,這樣搞來搞去,我們覺得這裡面有什麼貓膩,怕上當受騙,就不打算買了要他退錢,當時打電話給劉生反映這個事情,他卻說定金不退,後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購房資格問題,在買房前銷售不核實購房資格就要交這交那,完全就是不負責的表現,我們因為社保補交存在問題,沒有資格買房,現在就這樣被開發商錢套住了,2萬塊對我們來說也是血汗錢,隨著時間關係,他們也給我們下發了撻定書,最後沒辦法就找到了網上的退定達人幫忙成功把定金退了回來。感謝楊先生提供的自身案例。有退定需要的朋友可以諮詢小編,小編每天不定時更新案例。

真相:開發商說定金不可以退都是騙你的!

很多朋友問小編,投訴各大部門是不是都會遇到互相推諉?要我說實話麼?實話就是百分之90的都這樣,互相推諉,不予處理,當然運氣好的例外。咱們舉例說幾個:

房管局:只要你簽了認購協議,房管局的人以你這個是合同糾紛不予處理,或者中途說給你調解,叫了開發商的人來調解,結果就是你要損失一半以上的錢為代價,他幫你調解,最後你不接受的話讓你自己去打官司,(當然有開發商有重大違規的,比如沒有預售證,這個房管局是要處理的)

派出所:不好意思我們不處理合同糾紛,建議你們去打官司

建設局:請找房管局

經濟偵查大隊:不好意思,數額不滿一百萬且不構成詐騙不予處理

管委會:對不起沒有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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