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訂金!99%的購房新手都說不清具體區別在哪!

在購房合同中,很多購房者對於《購房合同》中的細節關注的較少,特別是對定金、訂金,概念的認知很模糊。

定金≠訂金!99%的購房新手都說不清具體區別在哪!

其實,在買房子的時候,購房者所交的“定金”和“訂金“是不一樣的,那麼,定金與訂金是什麼意思?定金與訂金有什麼區別呢?

一、什麼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定金具有法律效應,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給付定金方不履約,無權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約,雙倍返還。

二、什麼是訂金?

訂金指的是房屋買賣雙方有意交易房屋,房屋買賣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雙方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

訂金不同於定金,訂金視作預付款,沒有法律效應,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訂金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況下,不管哪方違約,訂金原數返回。

三、定金與訂金有何不同?

1、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罰則是什麼?

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一方違約,就要適用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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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約定合同中的定金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即使當事人在合同中措詞使用的是“定金”的字眼,但在合同中沒有規定定金的性質,該“定金”也不能產生雙倍賠償的法律效力。

因此,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如果希望定金罰則能夠得以實現,則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出定金的法律性質。也就是說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賠償,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將無權要回定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所使用的文字應當使用“定金”這一標準用法的文字。儘量避免使用其他諸如“訂金、保證金”等字眼,以免出現歧義給以後的定性帶來麻煩。

六、如何避免購房定金合同糾紛?

1、謹慎籤協議

在簽約定金合同前,小編提醒各位購房者如果在沒有和賣家全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千萬不要給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付給賣家,減少環節就是減少糾紛。

2、避免糾紛

為了避免發生糾紛,任何承諾最好都要落實成書面的東西,個人簽字就生效,公司必須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才生效。另外,錄音、證人證言也都可以作為證據的,因此能保存好就儘量保存好。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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