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定金」分不清,一個一分錢要不到,一個全額退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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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訂金”“定金”分不清,幸虧沒有寫錯,不然一分錢退不了。

“訂金”“定金”分不清,一個一分錢要不到,一個全額退給你

生活當中,當我們花費了很多的精力看房子之後,終於看中自己喜歡的樓盤或者房子,這個就涉及到“訂金”與“定金”了,往往很多的人都會認為這兩者都是一樣的,都不是我看上這個房子,我先交點錢把房子“訂”或者“定”下嗎,有什麼不一樣嗎,其實這其中還是有不少的區別的,區別就在於一個後期,你如果看了別的項目,覺得那個項目更加好的話,或者發生了一些原因,買不了,這個時候你就會發現“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多麼的大,因為一個你能全額退回來,一個你一分錢也要不回來,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詳細分析一下。

“訂金”“定金”分不清,一個一分錢要不到,一個全額退給你

首先,我們來說說訂金,

關於訂金,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佈的《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後,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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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再來說說定金

定金: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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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簡單的理解就是,如果你買房子的時候,交的是“定金”,如果後期你出現違約情況,開發商是不會退給你“定金”的,如果是開發商或者是二手房主出現違約,是需要雙倍賠償給你的(也就是定金的兩倍),但是如果你買房子的時候交的是“訂金”,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開發商必須全額退還給你,如果過錯方是在開發商這邊,也就是出現上述幾天情況,有無約定都必須全額退還給你,這樣說大家應該就能全部明白了。

“訂金”“定金”分不清,一個一分錢要不到,一個全額退給你

“定金”與“訂金”還有一個區別就是交的數額不同,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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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碰到這一類的糾紛,知道這些知識後就可以維護自身的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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