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後,深圳房改迎來「二次革命」

20年后,深圳房改迎来“二次革命”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到2035年,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從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確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同時在新出讓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6月5日,深圳住建委召開《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新聞通報會。

20年后,深圳房改迎来“二次革命”

這份《意見》被稱為深圳1998年房改20年後的“二次房改”,釋放出重大信號:

1. 到2035年,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2. 從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確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

3. 探索採用住房租賃券的形式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和人才安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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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第一階段(近期),2018—2020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2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 25 萬套。

第二階段(中期),2021—202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5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第三階段(遠期),2026—203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83 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50萬套。

從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確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同時在新出讓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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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能獨大,推動多主體供給

供給主體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市、區政府;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企事業單位;各類金融機構;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

20年后,深圳房改迎来“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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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保障供應,建設大型安居社區

20年后,深圳房改迎来“二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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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關心的問題來了——四類住房如何分配?

四類住房未來供應比例是怎麼樣的?

市場商品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 40%左右,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居民供應,租售結合。

人才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 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各方面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 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 60%左右。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安居型商品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 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 70 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 50%左右。

公共租賃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 20%左右,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 30—60 平方米為主,只租不售,租金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的 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 10%。

發放各種補貼

《意見》提出要“探索採用住房租賃券的形式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和人才安居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基本住房保障對象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發放人才安居補貼。

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實施購房貸款貼息。

那些人可以買人才住房

《意見》提出,在深圳工作滿一定年限、取得本市戶籍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人才,可申請購買人才住房;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在一定年限內免租入住相應面積標準的住房;在深全職工作滿5年以上、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購買人才住房或者申請獲贈住房產權。

關於人才的定義,深圳住建部答記者問進一步明確指出:

根據《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13號,以下簡稱13號文),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屬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或列入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發佈的緊缺專業人才目錄,且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的各類人才,都屬於人才的範疇,都可納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適用範圍。在通常意義上講,一類是高層次人才,另一類是量多面廣的基礎性人才。符合上述條件的,都稱作人才,都可以按規定租購人才住房。

購買人才住房後多久可取得完全產權

《意見》指出,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封閉流轉期間,因另購市場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轉讓的,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政府按規定回購。

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年,或者年滿60週歲且購房滿10年,符合我市人才安居辦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規定條件的,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但要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購買商品房後,能否購買人才住房

深圳住建委答記者問指出,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出售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均是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以限定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以及轉讓年限等,面向符合條件的人才群體或戶籍居民供應,屬於政策性支持住房,主要目的是要解決人才群體或戶籍居民的住房困難問題。因此,根據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如果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購買了市場商品住房(包括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住房),或者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內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等,均不可以申請購買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實行一定年限內封閉流轉制度。市民購買了上述兩種住房後,在封閉流轉期間,如另行購買市場商品住房,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政府按規定回購。需要說明的是,對於高層次人才的購房優惠政策,目前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當中。

如何處理新舊政策銜接問題?

《意見》中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妥善解決已取得備案回執及已在冊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家庭的租購住房問題,確保改革平穩過渡,新舊政策有序銜接。具體辦法將通過修訂《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予以明確。修訂或制定上述辦法將按照立法程序進行,面向社會廣泛公開徵求意見,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新政策出臺後房地產市場還限購限貸嗎?

深圳住建部答記者問指出,新政策出臺後,現有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不變,要通過嚴格落實各項調控措施,確保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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