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消息!佛山共有產權房要來了!
6月2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發佈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於徵求《佛山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劃重點:
1、何為共有產權房:
“共有產權住房”,其實就是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簡單說就是政府和產權人各持一定的產權比例,但使用權屬於購房人,這樣購房人就可以通過相對較少的資金獲得使用權和一定比例的產權。此外,新建的共有產權住房以中小套型為主,單套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
2、共有產權房的好處:
1)房屋價格便宜10-20%。
2)購買人最低支付6成房款即可。
3)享受稅費減免政策。
4)一樣能商貸和公積金貸款
5)允許承購人增購份額,直至取得完全產權。
3、共有產權房的申請條件:
1).本市戶籍居民。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少於15平方米,且5年內沒有住房轉出記錄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
2)新市民。本人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證,在本市連續購買社保5年及以上,家庭成員或本人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
4、如何退出共有產權房?
1)滿5年才可上市交易
2)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
3)承購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供應條件的,應當通過增購取得完全產權實現退出,或由政府回購其所有的產權份額。
4)上市交易的,在補交相關優惠政策所減免的稅費後,所得價款增值部分收益按一定比例交回房屋所屬政府,餘額以承購人與政府的產權份額為依據公平分割。上市交易增值部分收益交回政府的比例,由各區根據本區情況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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