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低於市價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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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 日前,佛山市住建局發佈《佛山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探索試點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提出,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售1套共有產權房,輪候配售期不超過5年,該類房價格將低於同期同地段樓盤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10%—20%。

《意見稿》將申請對象劃分為本市戶籍居民和“新市民”兩類群體。本市戶籍居民應符合“家庭成員在本市沒有自有住房或雖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少於15平方米,且5年內沒有住房轉出記錄的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要求;“新市民”則需持有佛山市居住證,在本市連續購買社保5年及以上且無自有住房。

價格方面,《意見稿》提出,該類房一般低於同期同地段樓盤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10%—20%。承購人持有的產權份額,可在個人出資不低於60%的條件下,由個人自行選擇出資份額,形成共有產權住房。

考慮到部分群體購房能力弱的問題,《意見稿》認為應通過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商業銀行貸款的方式,為共有產權住房承購人提供貸款幫助,個人可以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另外,購買不滿5年的共有產權房,不得上市交易。

上述方案擬於7月正式出臺。8月,佛山將全面開展共有產權房試點工作。華聲宇 羅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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