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就有加班費,你信不信?

小丞經常工作日加班、週六日加班、甚至是法定節假日,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加班按照小時數可以調休,但是從小丞的角度講,他更希望能得到加班費。那麼,那些加班可以調休?那些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費?現在我們來看看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

加班就有加班費,你信不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說,正常週一到週五的工作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現金工資。週六日可以不支付工資,安排調休。所以,小丞可以主張現金加班費,週六日加班可以調休。

加班就有加班費,你信不信?

從目前公司現狀來看,大多數公司規章制度都會規定加班安排調休,而不支付工資。作為勞動者而言,可能屈於現狀,同意接受調休,但是一旦雙方發生仲裁和訴訟,員工可以提起要求支付加班費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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