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婚後父母買的房到底屬於誰?

2019婚姻法——婚後父母買的房到底屬於誰?

沒有人不想有一個自己的小家,也沒有人不想靠自己買下自己的小家,但是隨著近年來全國房價的不斷攀升,年輕人在結婚時很難負擔如此高昂的房價。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下,父母往往會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盡力幫助子女成立自己的小家,那這房子到底是誰的呢?在混亂的一段時間後出臺了《婚姻法解釋(三)》,其中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在現在的房價下,這一條款就衍生出了很多種情形,不能簡單引用,在此列舉一下六種情形:

2019婚姻法——婚後父母買的房到底屬於誰?

1.父母婚後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後父母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資,剩餘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後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部分,其餘款項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並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並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資時一般只能決定其出資份額贈與何方,鑑於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自己子女名下,將父母出資部分認定為只向自己子女的贈與更加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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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經驗法則,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父母明確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贈與,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

4.一方父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如果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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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雙方父母婚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那麼雙方子女用該贈與資金購買房屋行為自然等同於個人出資行為。相應的,不管事後雙方子女有無婚姻關係或者該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是誰,都應視為子女雙方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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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雙方父母婚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如果雙方父母婚後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則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給一方。

以上只是簡單敘述,給子女買房的情形不僅僅這麼簡單就能處理清楚,因此最好優先諮詢或聘請律師做好萬全之策,從而保護自己以及子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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