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務員法:加班能發補貼了,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當“義務工”了

作為公務員,在工作時間之外加班,到底應不應該發補貼?過去,法律對此沒有規定,很多公務員面臨加班之後既不能補休、又不能發加班費的“尷尬”。三個月後,即將正式實施的新公務員法第82條,終於對這種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

作為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能補休就補休,不能補休就給補助。

新公務員法:加班能發補貼了,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當“義務工”了

公務員補助首次“有法可依”

新公務員法首次對於公務員加班該不該給補助、可不可以給補助的問題,給出了明確解決方案。對於廣大公務員而言,這一條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大家都知道,現在公務員的工資都是“陽光工資”,能發什麼、不能發什麼,都需要“於法有據”。過去,雖然大家都同情那些既不能補休、又不能領加班費的公務員,可是,除了深表同情之外,卻也別無他法。畢竟,法律沒有對此作出明確規定,誰也不敢創造條件解決這些問題。長期以來,很多公務員可以說是為機關作出了大量貢獻,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

新公務員法:加班能發補貼了,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當“義務工”了

給公務員加班發補助合情合理

除了公務員群體之外,其他行業加班,基本上都要發加班工資。如果老闆過分盤剝員工,卻不發加班費,員工可以名正言順將老闆及公司告上法庭。甚至,在一部分製造業,工人想要增加收入,通常只能依靠多加班、多領加班費。可是,以前小編身邊的很多公務員,受限於工作性質,長期加班加點。一部分重要部門的公務員,一年365天有350天都在加班,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補休,單位也沒辦法發補助。因此,很多公務員曾經戲稱自己是“不受勞動法管轄”的一群人。

新公務員法:加班能發補貼了,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當“義務工”了

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用再當義務工了

對於新公務員法關於公務員加班不能補休可以發補助的規定,小編所認識的好多基層公務員紛紛感慨,今後終於不用再當“義務工”了。作為新公務員法的受惠者,基層公務員對於新公務員法第82條的新規定,可以說感受最為深刻。基層公務員尤其是縣鄉公務員,作為公務員群體中的最底層,不僅工資低、待遇少,工作千頭萬緒,加班加點是家常便飯。過去,加班加點都是當“義務工”,沒有絲毫收入,有時還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新公務員法實施後,相信一定可以改善這種情況。

新公務員法:加班能發補貼了,基層公務員:終於不當“義務工”了

對此,你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