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又有調整!這些條件會讓更多人報考公務員!

最近一段時間,《公務員法》又做出了一定的調整,目前處於徵收徵集意見的階段,這次調整的大方向是:

將來公務員的職級與薪資待遇掛鉤,且啟用了晉升的雙通道。

在修改之後的公務員法裡啟用了雙通道的一個晉升機制,公務員的晉升問題一直飽受詬病,不管是公務員隊伍內還是隊伍外,晉升難是一個避不開的現實問題,這一改革也是給了眾多在公務員體制類的工作人員的機會,同時也給了更多準備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信心。

《公務員法》又有調整!這些條件會讓更多人報考公務員!

首先關於晉升渠道和薪資的調整。

調整後的新法顯示,將現行《公務員法》中的“職務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刪除“非領導職務”表述,調整為“職級”。

這個修改傳達出的意思非常明確: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薪酬待遇掛鉤。還是有點難懂是嗎?舉個例子,如果雙方都是正處級職級,且有一方處於領導級別,但是這並不會影響你和對方的工資是相當的,而且享受的政治待遇也是相當的。

如果把公務員體制也看成一個公司的話,也就是說你的職級可以很高,薪資可以很高,但你不一定是領導。

《公務員法》又有調整!這些條件會讓更多人報考公務員!

此外,法條中還對工資結構和標準進行了調整,明確了一下幾點薪資待遇:

1、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住房、交通補貼等津貼補貼。

2、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3、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髮放。

4、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5、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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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的這一調整讓公務員的福利和晉升渠道全部都有了法律層面的保障。以後應該也會有更多的優秀的人才加入到這一隊伍中來!

小編祝願即將參加國考複試的考生們,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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