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公務員法》又做出了一定的調整,目前處於徵收徵集意見的階段。據公務員法最新調整所顯示,以後公務員的職級與
薪資待遇掛鉤,且啟用了晉升的雙通道。在修改之後的公務員法裡啟用了雙通道的一個晉升機制,打破了公務員晉升難的問題,這一改革也是給了眾多在公務員體制類的工作人員的機會,同時也給了更多準備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更多的信心。接下來小編就帶大家瞭解一下新調整後的公務員法。關於晉升渠道和薪資的調整調整。
調整後的新法顯示將現行《公務員法》中的“職務與級別”修改為“職務、職級與級別”,刪除“非領導職務”表述,調整為“職級”,明確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薪酬待遇掛鉤。簡單一點說,如果雙方都是正處級職級,如果有一方處於領導級別,但是這並不會影響你和對方的工資是相當的,而且享受的政治待遇也是相當的。其實這一改革就相當於公司制度裡面的晉升機制,也就是說你的職級可以很高,但你不一定是領導的意思。這一改革讓那些在職務上難以晉升的公務員,能夠獲得晉升。也就是原來的正科副科,變成了現在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主任科員,在工作四五年後便可享受副科待。職務與職級並行的‘雙梯制’打破基層公務員晉升難的困局。
規範工資結構和標準
1、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住房、交通補貼等津貼補貼。
2、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3、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髮放。
4、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5、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公務員法》的這一調整讓公務員的福利和晉升渠道全部都有了法律層面的保障。以後應該也會有更多的優秀的人才加入到這一隊伍中來!國家穩定,國家經濟也會越來越好,人民生活也會越來越幸福!也祝願即將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們,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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