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7個月房租硬不給 租戶:房東有義務保護利益,生意不好就不交!

吳秋霞的家臨近長沙望城千龍景區最近啊他遇到了一件特別煩心的事兒?一位租戶欠了她七個月的房租硬是不給,說是房東有義務保護投資者利益,生意不好就不交房租這樣的理由還真的挺特別呀。吳秋霞說自己家有前後兩個空地,今年年初他們家把臨街的這個門面租給了自家表兄開了一家飯店,從那時開始的老租戶就欠租,不交了。房東說:這租戶欠租已經不是頭一回事了,每次都是上門去找他要才給。這租金也才1030元一個月平均30多塊錢一天七個月租金還不到一萬塊錢。

欠7個月房租硬不給 租戶:房東有義務保護利益,生意不好就不交!


按理說這不應該欠著不給啊!那這到底是什麼理由讓這位租戶不交房租呢?鄰居說:這位租戶在下面先開的飯店,而上面原先是租給別人的。別人走後她就租給自己侄兒了。她侄兒租了之後擴大了也開起了飯店來。這個租戶就說房東侄兒的飯店影響了他飯店的生意所以就不給交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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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簽署的租賃協議並沒有對房東出租其他門面進行約束。記者找到了欠租飯店老闆,飯店老闆承認就是因為前面飯店搶了自己的生意而這和房東一家脫不了關係。飯店老闆說:我既然在你這租了店面你就要保護我的利益。沒有生意怎麼交房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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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哥想說:房東要保護租戶的利益那麼誰來保護房東的利益呢?對於這的情況又律師表示:租戶已經違反租賃協議房東有權解除合同的。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這個不能簡單賴租房戶,房東有些不講究,你一個破房子租給人家,人家投資幾十萬裝修好了做飯店,生意好了你在前面截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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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社會你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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