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重臣李鴻章介紹(四):李鴻章到底有多少財產?

李鴻章到底有多少家產?早就聽說李鴻章有錢,他到底有多少錢? 李鴻章有錢,但是現鈔不多,浮財甚少,大多為不動產和股票、土地等。李鴻章生前家人誰也不提錢這個敏感的話題。死後,子孫打開《分家合同》一看,傻了眼:

一、莊田十二塊、墳田一塊、堰堤一道,安徽桐城縣城內產業四處, 另加省城安慶房地產十四處,均留作李鴻章髮妻周氏祠堂開銷之用,由李經方經管。

二、合肥縣撮城莊田一處,留作祭祀葬於該處之李鴻章兩妻及李經方髮妻開銷之用,由經方掌管。

三、臺肥縣莊田兩處,為李經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一處),由李經述之子李國傑經營。

四、臺肥縣田產兩處,莊田三處,墓地一處,留與經邁, 為其及後之祭田及墓地,由李豎邁本人掌管。

五、李鴻章在合肥縣、巢縣、六安州、霍山縣之其餘田產及其在廬州府、巢縣、柘皂村六安州及霍山縣之房產,均為李鴻章祭田及恆產。上述田產房產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歲入除用於祭祀和維修廬州府城祠堂之外,所餘部分用於擴置房地產。由李國傑經管。

六、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後,若李鴻章祭田及恆產歲入逾二萬擔,除上述開銷外,所有盈餘部分由三位繼承人平分,本規定永不變更。七、合肥縣東鄉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繼續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售。

八、上海一價值4.5萬兩白銀之中西合壁式房產出售,其中2萬兩用於上海李氏祠堂之開銷,其餘2.5萬兩用於在上海外國租界買地建屋,該幢房屋為三位繼承人之公有居處,歸三人共同擁有、共同管理。
晚清重臣李鴻章介紹(四):李鴻章到底有多少財產?

九、江蘇揚州府一當鋪之收入,用於省城江寧李鴻章祠堂之開銷。

十、分別位於江寧(南京)、揚州之兩處房產出售,賣房所得用於擴建上海之公有居處。、根據李鴻章生前指示,江寧學館分與孫子李國傑作宅邸,揚州一處房產分與李經適作宅邸。

十一、根據李鴻章生前指示,江寧學館分與孫子李國傑作宅邸,揚州一處房產分與李經邁作宅邸。

一個家通貧困的江準世子,能在有生之年快速地積累這份財產也不簡單啊,而且是李鴻章於40歲高齡開始積累的,更加了得!

這份《分家合同》,如今在合肥大興集李鴻章享堂的陳列欄展出。它不包括金銀財寶等動,只涉及分佈在安徽、江蘇,上海的土地、房屋和一處當鋪等不動產,又沒有註明這些不動產的規模、價值,因而難以估計李鴻章遺產的總值。
晚清重臣李鴻章介紹(四):李鴻章到底有多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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